校党委副书记唐建荣为校二级单位相关支部作学习习近平宗教工作思想及《宗教事务条例》的辅导报告

11.10.2018  23:28

10月8日,校党委副书记唐建荣为统战部党支部、工会党支部、招生与就业处党支部、档案馆党支部、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工党支部作学习习近平宗教工作思想及《宗教事务条例》的辅导报告,以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和领悟宗教工作。

此次报告的主要内容分为七个方面:

一、宗教的本质。宗教一种意识形态,其本质是有神论,是颠倒的世界观。

二、宗教的产生。宗教的产生有三个根源, 一是 社会根源:一种意识形态是当时社会发展的反映,落后的生产力无法解决的问题,使得人类的思维转向宗教; 二是 阶级根源,阶级社会中,统治阶级为了巩固统治采取的意识形态统治办法。 三是 心理根源,这是人类的一种心理活动。

三、中国共产党的宗教政策及宗教工作实践。

四、宗教工作的重要性。宗教是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关系到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到社会的和谐、民族团结,关系到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因而要将宗教工作作为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来对待。

五、宗教工作方针。宗教信仰自由、依法管理宗教、独立自主自办宗教、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六、宗教的特性。长期性、复杂性、国际性、群众性、民族性。

七、宗教的管理原则。保护合法宗教、制止非法宗教、遏制极端宗教、抵御防范宗教渗透、打击宗教犯罪。

报告之后,五个党支部党员同志做了交流发言,通过听取报告和交流发言,深刻认识到宗教工作的重要性,了解到公民有信仰宗教与不信仰宗教的自由,但共产党员与共青团员不能信教;国家引导宗教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相适应;各宗教主体、宗教活动必须在法律的范围内进行运行,危害国家、影响民族团结、人身安全、破坏社会秩序的宗教主体、宗教活动将依法受到法律的制裁;各宗教坚持独立自主自办,不受外国势力影响;各级政府依法对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进行行政管理,协调好宗教事务管理工作。进一步帮助大家处理好有关宗教工作的事务。宗教工作事关国家的长治久安,作为高校教师,更要学习和了解宗教工作,自觉做到在宗教事务条例规定的范围内行动。(档案馆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