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法制办召开行政执法证件签注工作培训会

02.11.2018  19:05

为加强对全省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监督人员资格和证件的动态管理,做好行政执法证、行政执法监督证件签注工作,11月1日,省政府法制办召开行政执法证件签注工作培训会。省政府法制办分管领导林登富副巡视员出席会议并讲话,综合处(人事处)处长、省政府法制研究中心主任王剑波同志主持会议。省政府法制办行政执法监督处、省政府法制研究中心有关同志,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局)、贵安新区管委会法制办公室负责行政执法证件、行政执法监督证审验和有效期签注工作的同志参加培训。

会上,林登富同志在讲话中就如何做好行政执法证签注工作提出了要求。他强调,做好行政执法证签注工作,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基础;对有效期进行签注,顺应了信息化和大数据应用的新形势,也顺应了基层的呼声。2017年底,我办对全省近10万名行政执法人员持有的2013年版行政执法证件进行更换,将新版行政执法证和行政执法监督证的有效期暂标注为1年。现该批次行政执法证最早将于2018年12月31日到期,为做好证件的延续签注工作,他要求:一要提高对行政执法证签注工作的认识。市州法制办要加强对行政执法证签注工作的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确保本辖区行政执法人员持有效执法证执法,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行政执法证件的制作管理,说起简单做起难。通过近段时间审核情况看,有的单位存在把关不严、监管不力现象。在审验过程中,重点注意申请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是具备行政编制、事业编制且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厘清认识,形成共识,有效地把这项工作做好。二要认真做好行政执法证签注工作。随着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推进,我们对行政执法证作了改版,原来设想一年一审,现在通过特种设备就可以完成。因此项工作量大,基层对证件有便捷、高效的期盼,经反复研究报省政府批准,行政执法证件的审验工作主体下沉到市州一级政府法制机构,从而减少层级,提高公众的满意度。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局),贵安新区管委会法制办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获得资格审验通过的行政执法人员签注工作,通过今天领取的“贵州省行政执法管理系统”(签注设备)对证件进行统一签注。省政府法制办负责对省直部门中获得资格审验通过的行政执法人员、全省行政执法监督人员的证件的签注工作,通过“贵州省行政执法管理系统”(签注设备)对证件进行统一签注。三要解决好签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级法制机构主要审查行政执法证件的持证资格,证件的持有人应是具有单位(或人员)主体资格,签注工作一定要求严格,面对机构改革的新形势,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监督人员所在单位要对人员基本信息和资格条件等进行严格审验,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全部责任。如在审验过程中有弄虚作假,骗取行政执法证、行政执法监督证情形的,按照《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由于市(州)、贵安新区管委会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验权下放至市(州)一级,市县两级政府法制机构在资格审验过程中,务必要对申请审验的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监督人员所在单位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或行政执法监督主体资格、人员基本信息和资格条件等进行严格审查,并对审验结果承担相应责任。

王剑波同志介绍了行政执法证签注机采购情况及下步资产管理要求。一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我办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固定资产管理的有关要求,统一为市级政府法制机构购置了签注机,但固定资产管理归属为省政府法制研究中心,各市级政府法制机构要做好对签注机的接收、维修、保管工作;二是做好售后服务。本次采购签注机为贵州省行政执法证件专用定制设备,非市场可采购产品,贵州爱信诺航天信息有限公司做好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相关工作,签注机更换的耗材费用不得超过市场同等耗材价格。三是明确责任。行政执法证签注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协作配合、分级负责原则,各市州政府法制机构要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如因机构改革等原因需要变更资产管理及签注工作承办人的,要及时向省政府法制研究中心备案。

会上,各市级政府法制机构代表现场领取了行政执法证签注机,贵州爱信诺航天信息有限公司对参会人员进行了签注技术培训并现场答疑。(省政府法制研究中心 廖常俊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