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飞跃到省民宗委检查指导工作

01.07.2017  04:01

  6月29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飞跃一行到省民宗委检查指导工作并召开座谈会,省人大民宗委主任委员吴军、副主任委员钱晓鸣出席会议。省民宗委主任向红琼主持座谈会,委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向红琼介绍了省民宗委近年来的总体工作情况,相关委分管领导和处室就民族立法工作、《关于支持民族自治州脱贫攻坚同步小康的意见》的协调落实情况,以及支持自治县、民族乡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相关文稿的起草工作进展进行汇报。

  在听取汇报后,李飞跃指出,省民宗委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以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和构建宗教和谐示范区这两大平台统领民族宗教工作全局,把握改革创新这个思路,突出立法规划这个重点,用好协调督办这个抓手,各项工作定位准、谋划好、有特色,取得了明显成效。

  就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宗教工作,李飞跃强调,一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用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工作。要切实树立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人事统一到中央的要求和部署上来,牢牢把握民族宗教工作特点,着力抓好政策法规的完善落实,围绕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把各项工作抓实抓细。二要全力抓好民族宗教事务立法和实施工作,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法治工作水平,为民族宗教工作提供坚强保障。省人大将积极发挥监督作用,确保各项政策法规落实到位。三要以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和宗教和谐示范区创建工作为抓手,进一步明确标准、细化指标,提高系统工作水平,让人民群众在示范创建工作中有更多参与感和获得感。四要积极发挥作用,切实保障民族自治地方合法权益的落实,既从总体上抓好顶层设计,又从各方面制定细化措施,抓好差别化政策落实,加快推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五要抓紧推进支持自治县、民族乡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相关文稿的起草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突出量化指标和具体要求,让各项政策措施切实发挥作用。

  吴军强调,下一步工作中,要抓好《贵州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贵州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条例》、《贵州省少数民族文化保护条例》、《贵州省宗教事务条例(修订草案)》的立法工作。进一步做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充分调动各地积极性予以扶持。要在认真调研基础上找准定位、突出差异,抓好加强自治县、民族乡扶持政策的起草制定。要完善相关政策,抓好民族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