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林木种苗条例》及种苗行政执法培训班在贵阳举办

25.09.2018  19:53

9月18日至19日,省林业厅举办了《贵州省林木种苗条例》及种苗行政执法培训班,全省10个市州林业局、88个县市林业局的种苗站负责人和业务人员共130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班就《贵州省种苗条例》解读、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林木种苗行政处罚程序、执法实例及文书填写、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种苗档案制度等进行了培训,并进行了现场考核,林业厅副厅长向守都到会作了讲话,綦山丁站长就当前种苗工作作了安排。

林业厅副厅长向守都在培训会上指出,新修订《贵州省种苗条例》的实施给贵州种苗发展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将在推进贵州生态建设、扶贫等方面产生重要作用。

向守都要求,学员们认真学习《条例》及相关种苗法律法规,准确把握《条例》精神实质,新修订的《条例》一是突出了种苗管理机构法律地位,有权有责。二是加大了对种苗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三是强化了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四是鼓励林木良种选育和推广利用。五是加大了种苗质量监管和处罚力度。六是强化了种苗信息化建设。

向守都强调,本次培训班结束后,各地要抓好《条例》的宣传培训,要理清种苗工作职责,规范管理,优化服务,强化执法,认真贯彻落实好《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