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2018年瓶(桶)装饮用水专项监督检查

24.08.2018  10:30
文章来源: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夏季是瓶(桶)装饮用水的生产、销售、消费旺季,为切实保障瓶(桶)装饮用水质量安全,2018年5月至8月,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在全省范围开展瓶(桶)装饮用水专项监督检查和抽检,期间,党组成员、副局长廖昌晖带队进行了检查和督查。全省共检查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658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340条,立案查处21件。
      重点检查企业是否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饮用水的水源开采、水质检测、取水点保护等管理规定;是否严格组织生产,包括清洗消毒、生产管理、包装材料、出厂检验、贮存运输等方面;是否存在虚假标注产品执行标准,生产无标识、标识不全或标识信息不真实的瓶(桶)装饮用水,虚假标注生产日期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生产瓶(桶)装饮用水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生产、制售假冒伪劣瓶(桶)装饮用水的黑窝点黑作坊。
      检查发现的问题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生产环境,存在厂区周边环境卫生条件较差,生产车间和成品库未有效隔离,存在交叉污染等问题;二是生产设备,存在灌装设备达不到新版《饮料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7版)》相关要求,生产车间洗手开关损坏等问题;三是生产管理,存在未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自查并记录和处置,未按规定时限保存留存样品并记录留样情况,出厂检验记录和报告项目不规范,工作人员未着工作服进入生产区,包装桶堆放不符合要求等问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地监管部门均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问题生产企业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为进一步防控区域性、行业性风险,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组织对2017年和2018年监督抽检不合格的112家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开展全覆盖跟踪抽检,监督抽检结果已通过该局门户网站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