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反家暴省级立法调研正式开始——赴毕节开展《贵州省反家暴条例(草案)》调研

31.07.2018  10:21

 

根据贵州省第九次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议联席会议要求,按照《〈贵州省反家庭暴力条例(草案)〉起草工作方案》安排,七月底我省正式启动《贵州省反家庭暴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立法调研工作。7月26日至27日,省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草案》起草小组顾问吴跃带领省人大内司委、省妇联调研组一行赴毕节市,就《草案》开展立法调研。省妇联主席、起草小组组长杨玲,副主席、起草小组副组长蒋耘参加调研,毕节市人大、妇联陪同。

调研旨在了解毕节市及有关区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基本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本地发生的家庭暴力典型案例及相关分析,在完善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制度方面有效的方法和经验,对《草案》起草的意见建议等。调研组一行先后来到织金县、纳雍县和毕节市召开有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民政、卫计、工会、妇联、团委、社区、学校等单位参加的座谈会听取相关汇报。

在座谈中,各单位围绕工作职责对《反家暴法》落实中出现的问题,尤其是在家暴的认定,强制报告制度、告诫书、人身安全保护令落实、家暴受害者的庇护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立法专家组的专家也就未成年人、老年人等反家奥工作中需要着重关注的对象与与会者进行了讨论。吴跃表示,此次调研收获很大,从各地的反映可以看到,家庭暴力不仅仅是家庭问题,而是复杂的社会问题,如何做好反家暴工作,任重道远。一是深化认识,充分认识到反家暴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是深入宣传,在宣传中突出重点和针对性,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新媒体开展广泛宣传和以案释法;三是准确认定家暴的性质,厘清家暴行为与遗弃罪、虐待罪,与普法民事违法行为的联系与区别;四是坚持综合施治,针对施暴者要惩治、教育、矫正,针对受害人要救助、关爱、帮教;五是反家暴措施要有可操作性,基层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细化相关部门工作职责;五是大力发展教育、扩大就业,教育程度的提高可以提高人的素质修养,妇女经济的独立可以减少对男性的人身依附性,教育和就业能从根本上减少家暴的发生;六是加大城乡经济建设,在加快城镇化建设中增强群众的公民意识和法律意识,摈弃不文明行为;七是加强家庭建设,培育良好家风,以家庭建设来推动反家暴工作的开展;八是完善关爱、援助、庇护体系。鼓励支持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法律服务机构、心理咨询机构等专业力量参与家庭暴力受害人庇护救助服务,为求助者提供合法的、安全的、专业的庇护服务;九是加大舆论引导,曝光家暴典型案例,提高全社会反对家庭暴力的意识,让人民群众认识到家暴是一种可耻行为。十是要加大反家暴工作经费保障,将为家暴受害人提供的专业化服务纳入政府购买的公共服务项目,进一步提升对家暴受害人的服务能力。

调研中,杨玲向与会人员介绍了全国及我省在反家暴立法方面的工作情况,她指出每个人的背后都有一个家庭,家庭是社会的最小细胞,家庭和谐关乎到整个社会、整个国家的和谐。我党历来高度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场合多次谈到要“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强调“家庭的前途命运同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紧密相连”。这有力的推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顺利出台,也为我省进一步推进反家暴工作提供了契机。

在省人大的高度重视下,我省的反家暴地方性立法走在全国的前面,要抓住此次调研,在立法推进中进一步深入了解我省家暴现状,尤其是重点群体的基本情况,掌握她们的需求;进一步梳理分析反家暴重难点问题;进一步总结地方的实践经验和好的做法;进一步有针对性地提出策略和措施,为《草案》尽早出台提供依据。

草案》立法调研

省妇联主席、起草小组组长杨玲在调研。


省妇联副主席、起草小组副组长蒋耘在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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