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宗传达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验交流现场会及第三届全国民族自治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经验交流会精神

07.08.2017  14:56

  近日,省民宗委召开2017年全省民宗委系统半年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验交流现场会及第三届全国民族自治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经验交流现场会议精神,并就抓好相关工作提出贯彻意见。

  一是要抓好两个会议精神的学习和贯彻落实。各地要进一步提高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性认识,特别是要抓好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好国家民委主任巴特尔同志讲话的具体要求。要围绕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同步实现全面小康的中心任务,充分认识创建工作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全省工作大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深入做好创建工作和深入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是要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更高水平的发展与融合。各地要紧紧围绕和服务服从“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目标任务,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工作中,做到以守好民族团结生命线为根本要求,以做到增进各族群众福祉和促进民族团结为根本目标,以做到高位组织、高位实施、高位投入为根本保障,推动创建示范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更深、更强、更好地融入党委和政府的布局谋划中,既要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示范州,为加快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奠定基础,更要创建全国全面小康示范市、示范州,如期打赢民族地区脱贫攻坚战,努力实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目标。

  三是要做好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工作的研究和汇报。各地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要结合全省民宗委系统半年工作会议的安排,按照两个会议精神的部署,发挥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的参谋助手作用,认真研究和谋划本地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的目标、任务和举措,向党委、政府做好汇报,提出意见和建议,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和地方、部门的协调推动,依靠党委、政府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