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社会主义民族法治体系建设学术研讨会在贵州省社会科学院召开

15.10.2018  09:32

 

10月13~14日,由中国法学会民族法学研究会、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建设社会主义民族法治体系维护民族大团结研究”课题组主办,贵州省社会科学院法律研究所、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承办的“新时代社会主义民族法治体系建设学术研讨会”在贵州省社会科学院召开。来自中央民族大学、浙江财经大学、西南民族大学、云南大学、广西民族大学等的民族法学专家,来自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法制办、省人大民族宗教委员会、省法学会、《贵州民族研究》杂志社,《贵州民族报》相关部门的领导,贵州大学法学院、贵州师范大学法学院、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贵州财经大学文法学院、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贵州省社科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西南政法大学•贵州省社科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高校、科研单位专家,“建设社会主义民族法治体系维护民族大团结研究”课题组成员,共计50余人参加此次研讨会。

研讨会开幕环节由省社科院法律所所长、中国法学会民族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国人类学民族学研究会法律人类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飞研究员主持,省社科院院长、二级研究员、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中国法学会民族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类学民族学研究会副会长暨法律人类学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吴大华研究员在开幕式致辞中表达了对各位专家和领导到来的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吴院长指出,新时代民族法学界要有新的担当,新的作为。吴院长详细深入的阐述了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民族区域自治、民族法治等方面的新时代民族法治工作的重要思想。吴院长认为新时代民族法学界应进一步探讨如何完善社会主义民族法治体系,目前我国散杂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法,五大自治区条例均未出台,关于城市少数民族权益保护等法规还不尽完善。吴院长简要介绍了贵州省三大战略和贵州省经济法治发展现状,总结了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解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建设社会主义民族法治体系,维护民族大团结研究”课题的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和已经取得的成果,对课题组下一步的工作做出部署,并邀请在座专家和省级单位领导对课题进一步提出批评建议。

与会人员在合影留念后进入主题发言环节。该环节由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民族法学研究会副秘书田艳主持。浙江财经大学副校长兼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民族研究会常务理事李占荣,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民族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陆平辉,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人类民族学研究会法律人类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法学博士后田钒平,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民族法学研究会理事郑毅分别就“法治的根本问题怎么认识的问题”“怎么定位民族立法”“怎么定位民族法”“聚焦民族团结问题”做了主题发言。省内领导贵州省政府法制办党组成员、副主任李兵,省人大民宗委办公室主任蒋明,省委宣传部理论处处长王登发,省委宣传部社科规划办副主任钟西辉,贵州省法学会研究部负责人赵艳华博士,《贵州民族研究》编辑部副主任辛莉萍,贵州民族报理论部主任林文君,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民族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张帆教授,贵州省社会科学院法律研究所副研究员、法学博士胡长兵分别结合本部分工作实际就民族法治体系的完善谈了自己的观点。

此次研讨会圆满结束,接下来课题组成员和特邀专家将结合此次会议的意见建议,对已形成的课题成果进行为期两天的课题进行讨论修改,保证课题高质量完成和顺利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