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联合举办2016年全国禁毒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暨展播活动的通知》暨举办“贵州省2016年全省广播电视禁毒公益广告作品大赛”活动的通知

06.04.2016  17:26

省广播电视台,各市、州、贵安新区文广新局(社会事务管理局)、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仁怀市、威宁县广电局、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联合举办2016年全国禁毒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暨展播活动,现将该活动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地根据活动要求积极参与。同时我省将同步举办“贵州省2016年全省广播电视禁毒公益广告作品大赛”活动,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市(州)及贵安新区,仁怀市、威宁县禁毒办必须选报一个公益广告参加此次全国公益广告征集活动(多报不限),作品要求详见附件1。

二、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禁毒办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禁毒办的此次活动,部署举办“2016年贵州省广播电视禁毒公益广告大赛”活动,请各地将选报的公益广告于2016年4月18日前上报至省组委会,由组委会组织进行评选,并评选出一、二、三类优秀作品和入选作品进行表彰(详见附件2),其中一、二、三类优秀作品将代表我省参加“2016年全国禁毒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暨展播活动”。

三、此次全国、全省禁毒公益广告征集活动,各地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禁毒办要广泛宣传,积极鼓励当地各界和个人、企业等参加此次大赛,参赛者宜直接向省组委会报送作品参加省内大赛,也可以直接向国家禁毒办报送(直接向国家禁毒办报送作品的不参加省级大赛评选)。

四、各市(州)、省直管县广电行政部门收到本通知后要立即逐一落实,转发至辖区内县级广电局和各级播出机构,让其到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网站下载本次活动所有通知,明确活动的安排部署。

五、各级播出机构除要按国家有关部委通知要求的做好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外,还要做好公益广告制作、公益广告展播两大工作。要积极与当地禁毒部门对接,力争作品创作扶持和展播资助(须满足相关要求),充分利用各自优势,协同配合,共同制作传播优秀禁毒公益广告作品。

六、请各市(州)、省直管县广电行政部门督促辖区内播出机构于4月14日前将参与展播活动的回执(黔新广发[2016]47号通知的回执时间以此为准)上报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传媒处,详见附件3的填表说明。

联系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陈都 苏肖雯

联系电话:0851-85949893

省禁毒办:张密松 联系电话: 511611, 0851-85904859

特此通知。

附件:

1.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联合举办2016年全国禁毒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暨展播活动的通知

2. 2016年贵州省广播电视禁毒公益广告 大赛活动方案暨作品标准和报送要求

3. 贵州省主题公益广告展播工作统计表和回执

贵州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贵州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