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法制办赴贵安新区、黔西南州开展《贵州省消防设施管理规定(草案)》立法调研

17.08.2017  11:23

图为:省政府法制办在黔西南州召开《贵州省消防设施管理规定(草案)》立法调研会。刘孝谦 摄

为积极推进《贵州省消防设施管理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规定(草案)》立法工作,确保有效解决我省当前公共消防设施规划建设机制不健全、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不完善等问题,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8月10日至11日,由省政府法制办肖祖才巡视员率队,会同省消防总队防火部部长贾国斌等一行6人组成调研组,赴贵安新区、黔西南州开展《规定(草案)》立法调研,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此次立法调研采取召开座谈会的方式进行,政府有关部门以及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企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代表参加,听取相关单位开展消防设施管理工作的经验介绍、问题建议等,并就《规定(草案)》条文内容深入细致分析、展开讨论,提出意见建议。

调研座谈会由省消防总队防火部部长贾国斌主持,调研组分别听取了贵安新区、黔西南州消防支队对本地区消防设施管理工作的情况汇报。各参会人员结合本单位职责和业务工作,对《规定(草案)》从操作性、实用性、科学性等方面提出了60余条意见和建议,涉及的内容有消防队站建设适用范围、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责任划分、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消防设施管理法律责任等问题。

图为:省政府法制办在贵安新区召开《贵州省消防设施管理规定(草案)》立法调研会。刘孝谦 摄

会上,肖祖才巡视员指出,立法是集体智慧的汇集,要遵循开门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科学立法的原则,确保出台的立法项目有实用性、操作性,保障法规规章的执行力。肖祖才巡视员强调,火患猛于虎,消防设施是消防安全的源头,消防设施管理立法是关系民生、经济的重要立法项目,主要解决我省当前公共消防设施规划建设机制不健全、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不完善等现实问题。参会同志针对实际情况提出的意见、建议具有建设性,调研组要认真梳理,吸纳好的意见和建议,使《规定(草案)》实用、管用、好用,成为精品良法。(法规一处 刘孝谦供稿/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