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报》:混凝土销售收入“混进”应付账款

05.09.2017  01:33

      近日,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国税局对X建材有限公司实施税收检查,查实该企业通过将销售收入挂账应付账款等账目不申报的方式,隐瞒收入逃避纳税。该局依法对企业作出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8.05万元,补缴企业所得税及滞纳金12.5万元,补缴增值税及滞纳金20.36万元的处理决定。

      不久前,遵义市汇川区国税局根据行业检查计划对X建材公司实施税收检查。查前,检查人员利用征管软件,对该企业的涉税数据和资产负债表信息实施案头分析。检查人员发现,该企业检查期内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较高为1630.53万元;预收账款期末余额为637.73万元,销售收入为1120.8万元,预收账款余额占销售收入比例为56.9%,大大超过20%的指标预警值。

      针对企业涉税数据分析发现的疑点问题,检查人员对该公司进行了实地检查,现场核查了企业混凝土生产情况,调取企业账簿资料、费用凭证等资料,并与企业银行账目往来数据进行了仔细比对分析。通过对企业经营情况和运营数据进行详细调查,检查人员确认,X建材公司存在将部分销售收入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和预收账款项目,未按规定及时确认收入,以及向建筑施工队和部分工地销售混凝土产品未开发票等问题。

      面对检查人员提供的详细数据和证据,X建材公司负责人承认企业存在隐瞒销售收入,少缴税款的事实。遵义市汇川区国税局依法向该企业补征了税款和滞纳金。(周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