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17.08.2017  11:21

  为推进我市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开展,达到真正减轻企业负担的目的,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 省经信委 省民政厅关于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17〕14号)要求,市发改委商市财政局、市工信委、市民政局等职能部门,对市住建局、市国土资源局等33个部门和各县(区)下达《关于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对三个阶段的工作进行总体安排部署。要求各县(区)、各部门高度重视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工作,认真组织对相关政策的学习贯彻;按照清理规范的目标、范围、措施和步骤等开展工作,坚持清理与规范相结合、清理与减负相结合、清理与查处相结合的原则,确保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经核实、梳理、分析,未发现市直部门所属单位有强制服务收费、收取已经明文取消的收费等乱收费行为;市直部门业务指导的行业协会商会中,除部分按章程规定收取会费外,未发现有自立项目收费、强制参加会议培训评比等收取费用等行为。依据职责权限,各县(区)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了自查自清工作,未发现所属单位有涉企中介服务乱收费行为;除按章程收取会费外,未发现行业协会商会向会员收取其它相关费用。

  通过近几年来的清理规范,建立收费目录清单,并加大执法检查和政策宣传力度,我市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大量减少(由2015年清理前的109项减少到目前的17项,其中:由省政府定价的12项,省授权市政府定价的5项),涉企收费标准逐步降低,涉企收费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收费清理规范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下一步,市发改委等职能部门将各司其职、通力合作,继续加强政策指导,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有序推进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集中审查阶段和重点检查阶段各项工作开展,确保工作有成绩、有实效,有总结、有提高。

      (信息来源:安顺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