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监察分局对纳雍县高源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案件公开裁定

14.11.2019  15:24

  按照《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行政执法公开裁定实施办法(试行)》要求,毕节监察分局于11月12日会同纳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组成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案件公开裁定小组,对纳雍县雍熙镇高源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案件进行了公开裁定。毕节监察分局、纳雍县工信局相关负责同志和监察监管人员,纳雍县雍熙镇高源煤矿相关当事人、纳雍县4家煤矿企业代表等参加了公开裁定会议。

  公开裁定会议上,案件承办人陈述了高源煤矿“涉嫌提供虚假资料;安全监控系统未使用风电闭锁功能违法违规案”等2项违法违规事实和证据。案件承办人员、当事人进行了质证,参加此次公开裁定的其他煤矿企业发表了意见。裁定小组经集体研究形成了裁定意见,当场向高源煤矿及其相关当事人、其他煤矿企业代表宣布了裁定结果,并下达了给予警告、处罚款13.5万元;并对矿长处罚款1万元,对总工程师处罚款7千元的行政处罚告知书。其中针对检测检验报告作假的严重违规行为,对应处罚条款对高源煤矿及相关责任人员实施了顶格处罚。高源煤矿主要负责人认为案件承办人对于煤矿违法违规行为的调查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煤矿无申辩内容,完全接受公开裁定结果。

  裁定小组最后强调,自2019年8月以来,接连查处了纳雍县东联煤矿、沙田煤矿、高源煤矿存在弄虚作假并提供虚假材料应

  付检查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针对这一问题,毕节监察分局将于本周向纳雍县人民政府下达《加强和改善安全监管建议书》,以此来督促地方政府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全覆盖排查煤矿各类安全设施设备器材的检测检验、运行管理情况,对弄虚作假的行为要以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举一反三,提高煤矿依法办矿、依法管矿的意识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