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里县环保局、县地税局联合召开涉环保税企业纳税申报培训会

20.03.2018  18:45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以下简称环境保护税法)将于2018年1月1日施行,该法的实施对加强黔西南州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绿色的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及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排污费数据档案移交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地税发〔2017〕95号),为作好2018年第一季度的环保税征收的准备工作。近日,龙里县环保局和龙里县地税局在龙里县地税局会议室联合召开涉环保税企业纳税申报培训会,会上环保部门人员以及地税部门人员对环保税纳税申报进行了现场讲解和培训,并进行实际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