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县环保局深刻贯彻落实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

04.02.2015  11:58

  2015年全省环境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于2月2日召开,省环保厅党组书记、厅长熊德威同志代表省环保厅作工作报告。会上,熊德威厅长全面总结了2014年环境保护工作并安排部署2015年环境保护工作。慕德贵副省长参加会议,充分肯定了2014年环境保护工作,代表省政府签订责任状,并就进一步做好2015年环境保护工作作出四点要求。

  会后,黎平县环保局迅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专题学习,深刻领会会议精神。学习中,县环保局局长龙景高同志特别强调:

  (一)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全局干部职工要更加自觉地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面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上来,把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部署的“环境提升、产业突破、民生改善”三大工程中,增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增强探索县域生态文明发展新道路的自信心和责任感。

  (二)抢抓机遇,适应常态。要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州、县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 抢抓依法治国和新法实施机遇,创新工作思路,科学研判环保新形势,主动认识环保新常态,积极应对环保新挑战,切实增强环境保护工作的机遇意识和忧患意识。

  (三)贴近群众,为民务实。全局干部职工要认真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体要求,顺应社会和群众的期待,不断深入基层、主动贴近群众、为民务实,切实把环保热点问题处理好、把环保难点问题解决好,把群众环境权益维护好,不断改善和提升环境质量。

  (四)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坚持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的总要求,围绕“治水、治气、治渣”三大任务,突出“改”字、立足“早”字、狠抓“严”字,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狠抓减排总量控制、牢把环保准入关口、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强化环保队伍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切实抓好环境保护各项重点工作。

  (五)强化监管,主动出击。新《环境保护法》的出台和实施,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执法利器,新确立的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信息公开等规定将“重拳”指向排污企业。全局干部职工要将学习贯彻新《环保法》并做好新《环保法》的宣传,与当前环保工作实际密切结合,按照“六个一律”要求,充分利用法律武器主动出击,以强硬的治污手段震慑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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