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挂牌督办久拖不决的环境问题

13.06.2014  17:32

6月12日,国家环境保护部等国务院八部委联合召开全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动员部署今年环保专项行动。全国会议结束后,广东省立即召开贯彻会议,副省长许瑞生,在广东分会场参加了会议并在会上讲话。

会议强调,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环保专项行动部署,结合当地实际,以开展突出环境问题集中整治、继续抓好重点行业污染整治、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开展垃圾处理项目专项检查为重点,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快整治影响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着力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一是开展突出环境问题集中整治。对一批久拖不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环境问题进行挂牌督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大重点流域区域的监管执法力度,继续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执法检查,加快推进土壤综合治理工作。二是继续抓好重点行业污染整治工作,全面实施重金属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大对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行业的环境监管力度,开展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未验先投”专项检查,排查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在建项目和建成项目,强化执法监管和总量控制倒逼机制。三是开展垃圾处理项目专项检查,依法严查垃圾处理项目未批先建、超标排污、污染扰民等环境违法行为。四是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督查,重点检查各地《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任务措施的分解落实情况,突出对黄标车、工业排放、工地扬尘与PM2.5治理相关领域的检查督查。五是开展工业园区专项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问题责令限期整改,严防污染向农村或环境承载力脆弱地区转移。六是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突发环境事件易发多发、环境风险隐患突出的重点地区,排查长期未能得到根治的重点环境风险隐患。七是加强建设工程文明环保施工管理,切实抓好建筑项目工地的环保精细化管理。八是加大对新环保法的宣传力度,特别要针对性的加大对企业的宣传力度。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大执法力度,狠抓督查督办,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信息公开,确保全面完成国家和省确定的各项专项整治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