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安排部署冬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24.11.2015  18:29
    近日,省民政厅下发《关于做好冬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安排部署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特别是冬季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通知》明确,自即日起至12月10日,在全省开展流浪乞讨救助专项整治工作,重点解决救助管理工作中思想认识不到位、法规政策不落实、救助流程不规范、风险防控不过关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内容主要有安检流程检查、寻亲发布检查、救助流程检查、托养业务检查、档案资料检查和消防安全检查。     《通知》要求,各地要对照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三期)录入要求,梳理规范救助管理工作流程,全面依托信息系统开展日常救助管理和救助服务工作,做到实时提供救助、实时录入登记,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把该系统覆盖所有县(市、区、特区)。     《通知》还要求,救助管理机构要主动发布、尽快发布权威信息,掌握舆论主导权,上下协调、步调一致,快报事实、慎报原因,妥善做好舆情应对工作。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微信、微博等多种方式宣传寒冬救助措施,帮助人民群众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及时知悉求助渠道等信息,积极引导群众或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及时拨打110等求助电话,让每一个需要救助的人了解获得帮助的途径和办法。     《通知》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救助管理工作部门联动机制,尚未建立联动协调机制的要尽快建立起来,已经建立的要切实发挥作用。同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志愿服务、公益合作等方式,动员引导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等社会组织开展街面外展服务,劝导、引导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接受救助。要广泛动员园林环卫职工、交通协管员、治安协管员、公交出租司机、夜间安保人员、社会爱心人士等参与救助服务,采取适当激励措施鼓励其做好信息报告、引导和应急救助服务。各地民政部门要切实做细做实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对工作中出现的难点问题,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