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用人单位屡次违法将纳入用工诚信“黑名单”

11.06.2014  13:05

    近日,我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出台《关于加强对存在严重或屡次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监管的意见(试行)》,将建立重点监察、约谈、“黑名单”等制度,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意见》明确,用人单位存在在一个自然年度内,违法行为导致劳动者的合法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涉及金额达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用人单位连续拖欠或克扣工资3个月以上(含3个月)的、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率低于70%(含70%)等十项情况之一的,即为严重或屡次违法行为。

    对存在严重或屡次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监察部门除依法查处举报投诉案件外,在每年的劳动保障监察定期书面审查、专项检查、劳动用工备案中,该单位将作为重点对象进行检查。同时,将该用人单位纳入劳动用工诚信体系“黑名单”。

    目前,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已对两户严重或屡次违法的用人单位进行了重点监察,约谈并训诫相关负责人,以及帮助指导企业规范用工。(唐双辉 本报记者 罗海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