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省粮食局2015年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02.06.2015  20:53

机关各处室(中心)、各直属单位:

   经局领导同意,现将《省粮食局2015年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5年5月15日

    

 

  

省粮食局2015年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2015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和《贵州省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黔府办发〔2015〕18号)要求,建设完善公开平台和机制,统筹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促进依法行政。

   一、大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加快建立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向社会公开部门行政职权及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

  (二)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经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及报表,积极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公开。及时公开“三公”经费相关信息。

  (三)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重点围绕粮食仓储基础设施等政府投资项目,推进审批、核准、备案等项目信息的公开,做好项目基本信息和招投标、重大设计变更、施工管理、合同履约、质量安全检查、资金管理、验收等项目实施信息的公开工作。

  二、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

  (四)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对于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方面的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依规做好公开工作。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要按《条例》和《规定》要求,全面、准确、及时做好公开工作。

  (五)进一步加大办事公开力度。认真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政府部门办事公开办法的通知》(黔府办发〔2014〕45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指导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14〕44号)精神,按要求公开办事机构职能、办事范围、办事依据、办事时限、办事流程、办事过程、办事结果等信息,大力推行新闻发布、点题公开等公开形式,及时向社会和群众公布有关信息。依托单位门户网站搭建综合信息公开服务平台,实现“一站式”公开服务。

  (六)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一是出台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政策法规,要同步制定解读方案,通过发布权威解读稿件、组织专家撰写解读文章等多种方式,及时做好科学解读,有效开展舆论引导。更多运用图片、图表等可视化方式,增强政策解读效果。二是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对涉及我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要依法按程序第一时间通过网上发布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持续发布动态信息。回应力求表达准确、亲切、自然,发挥正面引导作用。

  (七)进一步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统筹运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新闻发言人等信息公开平台,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的作用,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提高影响力。

   三、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

  (八)强化依申请公开制度和平台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进一步拓展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

  (九)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标准要求。一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场所的管理和服务,做好现场解疑释惑工作。二是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制定统一规范的答复格式,推行申请答复文书的标准化文本,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三是及时梳理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按照申请内容、答复情况等进行分类管理,加强研究分析,促进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十)强化依申请公开对依法行政的促进作用。探索建立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的机制,及时总结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的问题,加强跟踪调研,提出工作建议。

   四、健全完善制度机制

   (十一)完善信息公开机制。一是做好信息公开规范统计工作,建立指标统一、项目规范、口径一致、数据准确的信息公开统计报送制度,加强统计数据分析和运用。二是年内要对公开指南进行复查,及时完善相关内容。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在《条例》和《规定》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充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等内容。

  (十二)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强化保密认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应公开的全面公开,严禁将触及单位机密及其他按规则不宜或不能公开的信息对外公开,严防泄密,按照“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原则建立健全信息的采编、报送、审核、发布等工作制度,实行分级管理,严格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