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 《关于开展总局改革发展项目库2018 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13.12.2017  10:37

  黔新广发〔2017〕144号

  各市(州)新闻出版广电局,贵安新区、仁怀市、威宁县新闻出版广电局,各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和《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十三五”发展规划》,有效实施项目带动战略,促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产业发展,切实做好我省总局改革发展项目库2018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总局改革发展项目库2018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新广出办函〔2017〕28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州)、贵安新区、仁怀市、威宁县新闻出版广电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总局改革发展项目库2018年度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总局改革发展项目库2018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改革发展项目库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中有关工作要求和工作流程开展2018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积极做好辖区内项目的组织申报、审核和报送工作,努力提高项目质量,按时完成项目申报工作。

  二、各有关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改革发展项目库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要求,认真如实填写项目申报材料,编制项目申报书要客观实际,实事求是,项目建设的内容、规模及经费预算要明确、合理,文字表述到位,重点突出,措辞准确;提交申报材料必须齐全、完整,需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各集团公司所属单位申报项目,须由集团公司统一组织开展申报工作,明确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和责任人。集团公司对所属单位申报的项目材料要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对遴选上报项目要加盖集团公司公章,并提交一份评审推荐报告。

  四、总局改革发展项目库2018年度实行网络申报和纸质申报,完成网络申报的同时,须报送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二份),网络版申报材料与纸质版申报材料必须做到完全一致。

  五、项目申报截止时间

  全省总局改革发展项目库2018年度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5日,届时省局规划发展处将不再受理项目申报。

  附件: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总局改革发展项目库2018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7年12月4日

  (联 系 人:罗园、杜仕荣

  联系电话:85842368、85989841

  地 址:贵阳市延安中路5-9号贵州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规划发展处

  邮政编码:5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