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5年省粮食局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02.06.2015  20:53

机关各处室(中心)、各直属单位:

   经局领导同意,现将《2015年省粮食局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5年5月15日

  

2015年省粮食局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5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结合我省粮食工作实际,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制度,为促进全省粮食流通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牢固树立行政管理法治思维

  (一)坚持法治思维。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谋划工作要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要运用法治方式,法律底线不可触碰。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严禁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二)加强对依法行政理论知识的学习培训。把依法行政知识纳入年度学习培训内容,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通用法律知识培训、专门法律知识培训,并把培训学习情况作为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

   二、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有序引入社会组织和专业机构开展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工作,未经风险评估的,不得作出决策,重大决策事项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凡是涉及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事项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都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

  (二)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推动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事项调研、讨论、发表法律意见工作机制。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项目建设、方案咨询论证等重大决策、重要事项中的参谋助手作用,为决策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社会矛盾和纠纷。

  (三)健全违法决策责任倒查制度。按要求公布我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完善行政决策监督管理制度,加强重大决策提请审议、会议讨论、决定签发、档案管理等相关配套制度建设。对违法决策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一)加强制度建设。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原则,建立健全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严格限制新设行政审批事项或增设行政审批环节,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二)严格依法制发规范性文件。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强化文件起草时对文件拟规定制度和采取措施的合法性、必要性、可行性论证。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发布前合法性审查和发布后备案审查规定。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对违法起草、审核、签发规范性文件,造成恶劣影响的,严格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四、坚持公正文明执法

  (一)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完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对持证上岗监督检查。未经执法资格培训考试合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二)加强行政执法日常监管。继续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行为进行规范,对裁量范围、种类、幅度等规范,并向社会公布。

  (三)严格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对因不执法、乱执法、暴力执法、执法不当等导致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群体性事件或严重违法案件的,坚决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纪律、法律责任。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法定内容、程序和方式,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增强政府公信力。规范部门网站建设,同时充分依托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实时发布各类重要政务信息,畅通政府和群众互动渠道,提高政务公开社会效果。

  (二)依法公开依申请政府信息。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制度,完善工作程序,对人民群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在法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对不予公开的要说明理由。加强舆情特别是网络舆情的应对和处置,及时回应民声民意。

  六、强化行政复议工作

  加强对行政复议依法受理、公正办理、自觉履行行政复议决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做到符合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受尽受。按照“谁主管谁应诉”、“谁主办谁出庭”的原则强化相关工作人员行政应诉的法定职责。继续推进行政复议“三公开”,加大案件审理透明度,注重运用调解、和解方式解决纠纷,提高办案质量,实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