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赴黔西南州开展执法检查

25.07.2018  12:10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18年监督工作计划和6月29日执法检查动员会的部署,7月11日至13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远坤率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和农业农村委员会组成的执法检查组,赴黔西南州对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贵州省城乡规划条例》(以下简称城乡规划“一法一条例”)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期间,检查组围绕城乡规划编制、实施、公开公示、经费保障、队伍建设、违规变规用地等内容,先后深入到贞丰县、兴仁县、兴义市的城镇、乡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产业园区等地,看沙盘、观展板、查资料,深入了解掌握有关情况,并与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召开座谈会,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就有关问题交换意见。执法检查组认为,黔西南州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城乡规划工作,认真贯彻城乡规划“一法一条例”,形成了由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部分乡、村寨规划构成的相对完善的城乡规划体系,为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绘制了蓝图。同时,检查组也指出了还存在的公众参与不足、监督不到位、专业人才缺失、信息化程度低等问题。

  刘远坤副主任充分肯定了黔西南州贯彻实施城乡规划“一法一条例”取得的成绩,指出在当前我省交通基础设施发生翻天覆地变化的有利形势和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的关键时期,认真贯彻实施城乡规划“一法一条例”具有特殊而重要的意义。黔西南州各级政府都制定了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较为完善、系统的城乡规划,对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提升城镇化率有积极促进作用。同时,针对存在的规划超前性不足,城镇规划与乡、村寨规划未统筹协调,村寨规划制定滞后等问题,刘远坤副主任对下步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城乡规划“一法一条例”宣传力度。在开展好常规宣传的基础上,加强对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普法宣传,切实树牢法治思维,确保依法行政。二是要做好城乡规划统筹衔接。以机构改革为契机把“多规合一”落到实处,结合国家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做好城乡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规划,解决好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三是要强化对执法的监督。各级人大要切实履行好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加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力度,以法为律,以法达治,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实现好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奋斗目标。

  省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吴跃,省人大农委主任委员杨云,省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喻国君、山林,省人大农委副主任委员沈芹,省人大农委委员邓家富,省人大内司委委员蒋蜀安、张林鸿参加检查,省住建厅、省法制办有关同志陪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