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主任会议召开

18.05.2018  11:53

  5月17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主任会议在贵阳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袁周主持,副主任刘远坤、陈鸣明、何力、李飞跃出席。

  会议审议了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安排,决定于5月30日至31日在贵阳召开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

  会议审议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贵州省林木种苗管理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提请审议的《关于废止<贵州省酒类生产流通管理条例>的议案》、《关于废止<贵州省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条例>的议案》;省人大民族宗教委员会关于《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民族医药保护发展条例》、《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关于修改<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关于修改<贵州省红枫湖百花湖水资源环境保护条例>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有关任免案。

  会议讨论通过了《贵州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学习专题讲座工作方案》《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请假规定》《贵州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省人大代表名单》《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贵州省城乡规划条例>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关于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对口联系省监察委员会的报告》。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做好省人大常委会2018年立法相关工作的建议,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检查《贵州省黔中水利枢纽工程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