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行政学院来黔开展《贵州省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监督管理规定》(省政府第152号令)立法后评估调研工作

08.08.2017  17:07

图为:国家行政学院评估组在省政府法制办座谈。杨光文 摄

为进一步推动《贵州省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监督管理规定》(省政府第152号令)的全面贯彻落实,了解《管理规定》的实施情况及各单位在执行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取得的成绩和实效,省政府法制办委托国家行政学院开展《贵州省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监督管理规定》(省政府第152号令)立法后评估工作。2017年8月3日下午,国家行政学院课题调研组韩春晖教授一行与省发展改革委、省住建厅、省质监局、省卫计委等省直部门、贵阳市政府法制局及下辖县(区)政府法制办相关同志在省政府法制办901会议室进行调研座谈,座谈会由省政府法制办副巡视员林登富同志主持。

会上,各参会单位积极发言,并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实际,详细深入地讨论了有关规范性文件制定、识别、监督管理等方面内容。交流《管理规定》自生效以来的总体实施和执行情况、具体执行中存在的困难、规定内容上的不足、需修改和完善之处等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工作意见及建议。

林登富同志指出,感谢各参会单位踊跃发言并提出很好的工作意见和建议,感谢国家行政学院课题调研组韩春晖教授一行到贵州进行实地调研、收集资料、认真负责地开展评估工作。希望今后双方加强交流,在实务上国家行政学院能给予更多的理论指导。

8月4日,评估组一行又赴安顺市紫云县,针对基层贯彻执行《管理规定》的相关情况进行座谈调研,并发放了《<贵州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立法后评估》调查问卷。(审查编译处  李新、杨光文供稿/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