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粮食局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的函

14.03.2016  11:19

省政府法制办:

根据《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函》(黔府法函〔2014〕21号)要求,我局组织专门力量,集中精力,全面、认真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本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逐项梳理。现将清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措施有力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提高对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严格按照要求部署相关工作,保障清理工作高质量、高标准完成。

二、认真清理,抓好落实

我局确定了“分类梳理、统一汇总”的工作思路,由局办公室牵头,把《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函》转发给各相关处室,各处室根据工作实际,对以往以及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分别进行梳理,并提出保留、失效、废止、修改的意见。局办公室对提出的意见进行整理汇总,按照清理工作的要求,认真填写《省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表》,确保清理工作的进度和工作质量符合要求。

此次共清理规范性文件13件,未发现与法律、法规、规章、上级规范性文件相抵触、违法设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收费事项等问题,均继续有效,无修改意见。

三、下步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以此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为契机,着眼长远,努力在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在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省政府法制办的具体指导下,按照《贵州省人民政府及其他工作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等文件要求,继续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和规范性文件定期评估清理工作。

 

附件: 省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表.xls

 

 

                                                      2014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