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省性社会组织2018年度检查和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28.02.2019  16:52

各全省性社会组织: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从3月1日起组织开展全省性社会组织2018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和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象范围

2018年12月31日前在省民政厅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均应参加此次年检、年报(登记认定为慈善组织的社会组织参加年报)。

二、方式时间

此次年检年报实行网上填报与报送纸质材料并行的方式(具体填报方式见“年检年报填报指南”)。

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年报时间为3月1日至6月30日,各社会组织应于5月31日前完成网上填报工作,于6月30日前完成纸质材料报送工作。

基金会年检年报时间为3月1日至3月31日(包括网上填报和纸质材料报送)。

三、内容材料

(一)年检年报内容。重点围绕业务活动开展、内部建设特别是财务管理和经费收支、涉外活动、信息公开等情况,以及参与脱贫攻坚、涉企收费、党建工作等情况进行检查。

(二)报送纸质材料。社会组织完成网上填报并经审核通过后,应在规定时限内向省民政厅报送一下纸质材料:

1.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并加盖其公章的《年度检查报告书》或《年度工作报告书》(一式叁份,其中无业务主管单位的一式两份);

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参加年报工作的慈善组织不需提交);

3.基金会和已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团体,须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

四、其他事宜

(一)根据报送的年检年报材料,结合抽查和专项检查以及其他问题线索核实情况,对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给予“合格”、“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年检结论,对参加年报的社会组织视情况下达整改通知书或工作建议书(不给予年检结论)。

(二)如有意向获得2019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应另外报送最近3个年度公益活动支出明细的审计报告,并填写《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信息表》(登录贵州社会组织信息网“表格下载”栏下载)。

(三)请各社会组织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的时间参加年检年报工作,逾期将不予受理。

在年检年报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1.社会组织年报年检

联  系  人:王照东    杨  春 

联系电话:0851-86826733、86987238

2.信息系统故障

联  系  人:龙鑫

联系电话:0851-86828621 

附件: 2018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年报操作指南.docx


                                                  2019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