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提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6种慢性病医疗救助水平

12.12.2017  16:14

    近日,记者从省卫计委获悉,我省将对罹患风湿(类风湿)性关节炎等36种发病率高、医疗费用高、严重影响生产生活能力的慢性病建档立卡贫困患者提高救助水平。

    本次提高救助水平的36种慢性病总体上治疗费用较高,并且大部分需要长期服药。省卫计委按照《贵州省提高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慢性病医疗救助水平促进精准扶贫实施方案》,明确了要提高保障、分类管理的总体思路,通过“四重医疗保障”,切实减轻贫困慢性病患者负担。

    在基本医疗保险方面,取消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36种慢性病医保门诊和经转诊住院均取消起付线,补偿比例在相应级别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比例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门诊和住院费用合并计算,执行参合地住院封顶线,补偿比例按相应级别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比例执行。

    在大病医疗保险方面,实行慢性病门诊和住院费用一并纳入大病保险补偿范围,逐步降低或取消起付线,提高大病补偿报销比例,在现有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

    在医疗救助方面,在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补偿后的合规费用个人负担部分,再由两类资金进行补助。

    在医疗扶助方面,通过县级政府按照脱贫攻坚规划,整合相关资金,建立医疗扶助制度,对基本医保目录外药品费用给予一定补偿。(记者 曾帅)

[责任编辑: 邓娴 栾小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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