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

21.09.2018  14:00

  9月20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孙永春主持会议。副主任陈鸣明、何力、李飞跃出席会议。副省长吴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韩德洋,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陈再天,省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何冀列席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47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孙永春支出会议。



  会议现场。



  会议现场。


  会议表决通过了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贵阳市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条例》《毕节市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条例》《铜仁市梵净山保护条例》《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水书文化保护条例》的决议。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推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创百姓富生态美多彩贵州新未来的决议》,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有关任免案。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人大要做好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贯彻工作,按照省委的要求,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进一步增强做好依法治省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行使好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担负起人大在全面依法治省中的使命职责。要做好将于近期召开的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的筹备工作,认真总结好改革开放40年来我省地方立法工作的成就和经验,继续探索创新、开拓进取,推动我省立法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同时,要做好常委会第四季度的各项工作,锁定目标不漏项、做到位,超前谋划好明年的工作任务,推动人大工作更好服务全省改革发展大局。

  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市州人大常委会和部分县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和常委会咨询专家列席会议。两位公民应邀旁听了会议。(文/图 人大论坛杂志社记者 吕跃 石雨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