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

03.08.2018  10:30

  表决通过了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依法推动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议等

  8月2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孙永春主持会议。副主任袁周、刘远坤、陈鸣明、何力、李飞跃出席会议。副省长卢雍政,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张平,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豫贵,省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何冀列席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49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依法推动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议;关于上半年经济工作情况和下半年经济工作安排的报告的决议;关于批准2017年省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关于批准2018年省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贵州省林木种苗条例》;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贵阳市大数据安全管理条例》《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贵阳市蔬菜基地建设保护办法>的决定》《安顺市亚鲁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施秉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古茶树保护条例》的决议。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任免案。孙永春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向新任命人员现场颁发了任命书。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在省委的领导下,常委会组成人员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和良好的工作作风,迅速进入角色,按职责开展工作,常委会各项工作扎实推进。下半年的工作任务将会更加集中,工作节奏更要加快,常委会组成人员要进一步振奋精神、苦干实干,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对标对表新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新思路新举措,做好地方人大工作,确保全年任务圆满完成。

  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市、州人大常委会和部分县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和常委会咨询专家列席会议。三位公民旁听了本次会议。

  会后,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就职。(记者 王鲁铨 实习生 何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