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花岗区红会召开绿色家园行动-爱心互助金发放工作督导暨业务培训会

06.07.2016  14:58
            为加强忠庄镇勤乐村“绿色家园行动-健康新村”(博爱家园)项目后续管理工作,7月1日下午,红花岗区红十字会组织忠庄镇及勤乐村相关分管领导、项目负责人及财务人员召开了“绿色家园行动-爱心互助金”发放工作督导暨业务培训会。
            会上,区红十字会业务科科长杨德英同志首先通报了5月中旬中国红十字会委托第三方中介评估机构对项目建设开展绩效评估的情况,重点对“绿色家园行动-爱心互助金”的管理以及项目硬件设施管理工作进行了业务培训。要求镇、村财务人员要严格遵循“一年一发放、一年一回收”的原则,保证“绿色家园行动-爱心互助金”本金的安全;强调村级项目负责人要按照《勤乐村红十字服务站管护办法(暂行)》及《红十字文化广场管护办法(暂行)》的规定对硬件设施进行管理维护,切实发挥红十字阵地的宣传平台作用。区红十字会秘书长徐祥礼同志详细解读了《忠庄镇勤乐村“绿色家园行动-爱心互助金”实施细则(试行)》,并就“爱心互助金”的使用范围、参与条件、审批流程、还款期限及爱心捐赠等方面采用了问答和座谈的形式进行了深入讲解,并强调镇、村红十字会一定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把好审批关,确保“爱心互助金”保本增值,达到“放得出去、收得回来、能够发展、诚实守信”目的。最后,区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谢玲同志就该项目实施的重要性做了再次强调,并要求区、镇、村红十字会各自要明确专人一如既往地做好项目的后续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一个基层组织”和“一笔致富生计金”的作用,帮助村民发展生计,有效实现人道救助从“经常扶”到“扶长远”,从“输血式”到“造血式”的转变,发挥红十字在扶贫攻坚中的作用。
            通过此次培训,区、镇、村项目负责人的业务能力得到了强化,增强了做好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为切实发挥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红花岗区红十字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