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脱贫攻坚“春风行动”号角响 民政兜底精准施策马力足

17.04.2018  11:46

脱贫攻坚,是当前我国第一民生工程。打好脱贫攻坚战,落实“五个一批”是关键。作为“五个一批”的重要组成部分,民政兜底脱贫事关百姓冷暖,事关打赢脱贫攻坚战全局。

近年来,贵州省民政系统紧紧围绕脱贫攻坚总体部署,积极落实“社会保障兜底一批”职责,细处着手,实处着力,精准推进民政兜底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托底民生安全网基本建立并覆盖所有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基本做到应救尽救;特殊困难群体救助保护做到全覆盖;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高效有序,有效遏制受灾群众因灾致贫返贫……

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然而,对于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特困供养人员,他们的幸福和奋斗,需要民政兜底的助力。

今年2月,贵州省委、省政府发布了脱贫攻坚“春风行动”令,“春风”号角已吹响,打赢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战,帮助贫困百姓挺过难关,民政兜底脱贫马力十足,贵州省民政厅与省扶贫办联合下发了《贵州省民政兜底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全面实施“6+1”行动,在深度贫困地区正掀起一股磅礴的脱贫力量。

精准:创制政策与强化管理结合,提高兜底准确率

民政兜底脱贫的保障对象,是全社会最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充分发挥民政社会救助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确保2020年深度贫困地区所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与全面小康相适应,“精准兜底”是关键。

把政策送到基层,给最需要的老百姓。近年来,贵州省及时制定出台实施涉及困难群众兜底保障相关制度的同时,不断健全管理机制、强化管理措施,确保各项救助政策得到切实有效落实。

农村低保,是贵州省当前覆盖面最大的民政兜底保障政策。从对象认定到动态管理,把精准放在首位,确保精准兜底。

抓住对象认定的关键环节。在全省范围内制定了行之有效的“三环节十步骤”(申请核评环节、审核环节、审批环节,申请受理、调查核实、民主评困、一榜公示、乡镇低保工作经办机构审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二榜公示、县级民政部门审批、三榜公示、待遇批准)审核审批办法。基本建立起公平公正公开的农村低保对象认定机制,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则退、按标施保。

强化动态管理的全部流程,建立健全以常态化为基本要求的监督检查机制。各地将有效落实低保政策、准确认定低保对象、管好用好低保资金、强化组织保障等作为监督检查主要内容,普遍明确了监督检查的方式和载体,全面推进低保监督检查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创建低保问责机制和绩效考核机制,形成了以考核指标为引领,以实施问责为保障,以交叉检查为载体,及时自查自纠,不断改进工作的低保监管格局。

2017年底,全省共保障农村低保对象260.9万人,比2016年减少43.9万人;比2015年减少67.7万人。

与此同时,贵州省在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受灾人员救助、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救助保护等均制定有严格规范的审核审批程序。

对各项社会救助政策的执行均强化监督检查、强化资金管理,努力做到对象准确、待遇公正、资金安全管理使用。针对不同阶段兜底保障对象认定中出现的突出问题,采取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等,不断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确保准确公正认定对象。

高效:全面覆盖与重点保障结合,确保兜底高效能

脱贫,“不留锅底”;保障,“不留死角”。

把所有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救助保障范围,确保兜底民生安全网不漏不破,是贵州省民政兜底脱贫的庄严承诺。

农村低保在全省共保障农村低保对象260.9万人,基本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则退、按标施保,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实现“两不愁”、助推“一达标”;

医疗救助对所有确需救助的困难群众全覆盖,2015年至2017年,全省共资助参合参保880万人次,实施住院救助70万人次,实施重特大疾病住院救助7.6万人次,人均救助3015元,共对21.3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住院救助,有效遏制了因病致贫,基本做到“应救尽救”。

临时救助做到及时全面,2017年,全省共对31.2万易地扶贫搬迁贫困移民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4.74亿元,投入临时救助资金954万元,解决贫困群众子女因就学发生的困难。

特殊困难群体救助保护全覆盖,全省目前共有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1168所、床位8万张,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50%;对全省10931名无人监护留守儿童、12781名父母一方外出另一方无监护能力的留守儿童全部落实有效监护,帮助5358名失学辍学和不在学留守儿童重返校园,为26000名无户籍留守儿童办理落户;2017年,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3.5亿元,30.48万困难残疾人和29.05万重度残疾人受益。

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高效有序,2015年以来,累计下拨应急救灾资金21.1亿元,调拨应急救灾物资价值超过7000万元,有效遏制受灾群众因灾致贫返贫。

各项保障救助政策基本实现全面覆盖,托起了老百姓的民生安全网。而重点保障政策的实施,将最大力度解决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和急难问题。

重大疾病,是贫困群众脱贫路上的“拦路虎”。近年来,贵州省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

取消重点对象的救助起付线,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重大疾病患者、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中的80岁以上老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实施住院最高救助限额内全额救助,超过最高住院救助限额的,再通过医疗扶贫、临时救助、慈善援助等方式给予解决,确保其住院治疗合规费用零负担。

盘州市乌蒙镇水塘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崔恩雪没想到,自己治疗白血病的18万元医疗费,通过新农合报销减免、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民政部门医疗救助金、医疗扶助等“四重”医疗保障化解后,个人仅支付了5372.77元。“感谢党的好政策,再大的困难,都有党和政府在帮助我们。”崔恩雪激动地表示。

在农村,青黄不接的3个月,是农村困难群众最难熬的日子。

在对农村低保对象中的老年人、在校学生、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群体增发特殊困难补助金、实施分类施保的基础上,贵州省创建了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粮食救助制度,对农村低保对象中耕地少、劳动力缺乏、自产粮食不能满足基本口粮且不能通过其他渠道解决基本口粮问题的家庭,每年6月至8月通过发放粮食给予救助。

通过实施分类施保,特殊困难群体的保障力度得以强化,救助效能得以提升。截至2017年底,全省享受分类施保的农村低保对象共128.9万人,占对象总数的49.6%,发放特殊困难补助金10.6亿元,占农村低保总支出的15.5%。粮食救助对象62万人,占农村低保对象总人数的23.8%,发放救助粮1800多万公斤。

面对因突发原因造成群众的生活困难和生存危机,贵州省全面建立起以主动发现、快速响应、社会力量参与为主要内容的救急难工作机制。

整合运用各项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障资源,及时发现生活面临困难的群众,并进行托底救助。2017年,全省共实施急难救助2675人、人均救助1.84万元,其中主动救助315人。

创新:强化基层建设与社会力量参与,拓宽兜底动力源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脱贫攻坚,需要马力十足;民政兜底,需要内外动力。

近年来,贵州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基层政权建设和社会治理工作,先后制定下发了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等实施意见。为此,省民政厅也相继出台了社区服务体系“十三五”规划、加强村规民约建设、开展社区减负、村务公开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形成了系统完整的政策体系,进一步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村民自治良性互动。

在具体工作中,不断提高民主选举质量,在换届选举中积极引导农村群众将政治合格、群众信任、“双带”能力强的脱贫攻坚带头人选进村委会班子,实现“能人”治村;规范民主决策,积极推行以村民代表会议为主的民主决策形式,规范民主决策程序,实现民事民定;加强民主管理,普遍建立起以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为基础的民主管理制度,有效发挥自我管理作用;强化民主监督,全面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推动村级事务管理公开透明。

与此同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加强基层党建、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作为贯穿社区治理的主线,健全城乡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民自治机制。积极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形成了社区党组织、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社区居民共同参与、多元治理的良好格局。

在强化基层建设的同时,贵州省还不断发挥社会力量作用,引进慈善、社工、社会组织等参与,壮大基层民政力量。

2015年至2017年,贵州省慈善总会共募集慈善款物4.23亿元,实施慈善项目30个。其中与中华慈善总会合作开展白血病、肿瘤等大病药品救助项目,共援助贫困患者8514人,援助药品价值3.4亿元;部分爱心企业助推黔东南脱贫攻坚慈善捐款655万元……

同时,贵州省大力支持贫困地区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通过组织职业水平考试、搭建人才培养平台、加大专业培训力度等措施,扶持壮大贫困地区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实施社会工作服务重点项目,支持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2015年以来,累计投入社会工作专项资金779万元。

此外,2016年5月,贵州省民政厅联合省扶贫办制定下发《“社会组织帮百村”精准扶贫行动实施方案》,为不同类型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搭建平台,提供舞台。2016年以来,全省社会组织募集资金24亿元用于贵州脱贫攻坚事业,惠及全省贫困人口200余万人。

长效:尽力而为与量力而行结合,确保兜底可持续

近年来,贵州省抢抓机遇,经济社会实现快速发展。民政兜底脱贫也不断调整,与贵州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不断提高低保等各项社会救助保障标准,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从2015年起,贵州省建立起了农村低保标准按区域划档次调整提高机制,由省级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所处区位,将全省农村低保确定为三个档次。

2015年至2017年,贵州省农村低保连续三年大幅度提标,2016年实现全省平均标准超过扶贫标准,2017年实现最低一档标准超过扶贫标准。

全省农村低保实际补助水平逐年提高,三年实际人均补助水平分别达1384元、1729元、2555元。通过持续较大幅度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有力助推了脱贫攻坚。

2017年脱贫的黔西南州晴隆县三宝乡三宝村东瓜组甘顺福家有4口人,2017年,甘顺福一家的家庭总收入为20206元,其中低保资金为7776元,种植养殖业及教育扶贫资金为12430元,农村低保金占其家庭总收入的38%,有力助推了甘顺福一家的脱贫之路。

在针对特殊困难群众进行重点医疗救助的基础上,贵州省各地对其他医疗救助对象的住院救助比例也作了大幅提高,最低住院救助比例已达50%。目前,全省医疗救助重特大疾病住院最高救助限额平均达6万元,最高达7.5万元。

农村最困难、最脆弱的群体是农村特困人员(五保户),目前,全省共有农村特困人员8.3万人。

自2017年起,贵州省大幅提高供养标准,全省各地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均达当地城市低保标准1.3倍以上,平均标准达9228元/年,确保特困人员生活与全面小康进程相适应。

针对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照料护理需求,均增设了照料护理标准,全护理、半自理平均标准分别达17592元/年、9804元/年,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资金得到有力保障。

除保障基本生活外,还向特困人员提供疾病治疗、住房救助、教育救助、电费减免、办理丧葬等全方位救助服务,实现托底供养。

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争取中央预算内防灾减灾专项投资8268万元,支持开工建设3个市州级库和35个县级库,形成以省级库为中心、市级库为骨干支撑、县级片区库和乡镇储备点为补充的救灾应急物资储备体系,保障救灾应急之需。

勠力:完善制度与强化衔接结合,增强兜底协同力

古语有云,合则强,孤则弱。为更好地贯彻落实脱贫攻坚“春风行动”,贵州省民政系统大胆探索,创新加强各项保障救助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最大程度发挥政策合力,让困难群众享受更多优惠政策和福利。

加强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创建民政部门和扶贫部门“三共同”衔接机制,即双方共同开展入户核查、共同开展民主评议和张榜公示、共同开展乡镇审核。

在此基础上,按各自的政策和程序分别认定农村低保对象和贫困人口,从源头上保障两项制度有效衔接。

通过强化两项制度衔接,基本做到了对贫困群众“应保尽保、应扶尽扶”,形成了两项制度政策优势充分发挥、资源充分整合、共同向贫困群体聚焦、共同向绝对贫困发力的良好工作格局。

2017年全省纳入农村低保的农村贫困人口有181万人,贫困人口低保保障率达49%,超过全国平均低保保障率17个百分点。

政策联动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兜底保障,整合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儿童福利、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慈善关爱等政策资源,形成政策互补联动,有效落实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生活、医疗、教育保障。

建立由民政部门牵头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参加的个案会商机制,对单个部门难以解决的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急难问题,及时开展会商并研究实施综合救助措施。

截至目前,通过政策联动享受到农村低保、医疗救助、住房救助和临时救助政策待遇的留守儿童分别有4.3万人、6.5万人、1.4万人、2.2万人。

建立了纵向贯通省、市、县、乡、村,横向连接民政、教育、公安、人社、卫计、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的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救助保护工作联动机制。

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与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衔接机制,坚决打赢贵州省脱贫攻坚“四场硬仗”。

创建临时救助与易地扶贫搬迁有效衔接机制,对全省“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贫困移民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妥善解决贫困移民过渡性临时性生活困难问题;创建低保与易地扶贫搬迁有效衔接机制,对符合条件的搬迁移民按迁入地城乡区域属性确定城乡低保待遇,其因易地扶贫搬迁修建或购置的房产,不作为纳入迁入地低保保障的限制条件,以制度机制确保搬迁移民基本生活保障不断档、不脱节、不漏人;健全其他社会救助制度与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衔接机制,切实将符合条件的易地搬迁移民纳入医疗、教育、就业等社会救助范围,确保搬迁移民享受到迁入地同等救助保障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