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明区发展扶持旅游产业 评上5A景区奖励100万元

06.05.2016  23:44

    5月6日,记者从贵阳南明区委获悉,南明区出台了《南明区旅游产业发展奖励扶持办法》,对住宿企业、景区景点、旅游产品等获得奖金的条件及标准等进行了明确,其中首次被评为国家5A级景区的将获奖金100万元。

    据悉,依据办法规定,南明区住宿企业获评贵阳市避暑度假精品酒店金兰、银兰、铜兰级别的分别奖励15万元、10万元、5万元;首次获得国家金叶级、银叶级绿色饭店的分别奖励10万元、6万元;首次获评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宾馆的分别奖励5万元、4万元、3万元。

    景点景区方面,首次评为5A级、4A级、3A级的奖励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被评为全国休闲农业示范点的奖励10万元;对被评为三星级、二星级、一星级的示范村寨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1万元;被评为三星级、二星级、一星级重点乡村旅游经营户(农家乐)的分别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

    本土特色旅游商品在被评为国家级金、银、铜奖或者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6万元、3万元、1万元;被市旅委评定为“物爽贵阳”旅游商店,经营面积在60-100平米,101-200平米以及200平米以上的分别奖励5万元、10万元、15万元。此外,引进全球知名品牌旅游企业开业当年一次性奖励20万元。

    在此基础上,该办法还对宾馆星级提升、旅游企业纳税大户、星级旅游厕所、总部设在南明的旅游企业等的奖励条件和标准进行了明确。(袁娟 顾野灵)

[责任编辑: 庞云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