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丰县高度重视省审计厅审计决定的落实

10.09.2014  11:56

    贵州省审计厅对贞丰县2011-2013年度财政扶贫资金进行了就地审计,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议,并下发了审计决定书。为此,贞丰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县财政、农业、扶贫、发改以及各乡镇负责人对审计决定进行了认真学习,逐条研究审计查出的问题,并查找原因,提出整改办法,制定整改落实措施。

近日,县发改局、县监察局、县审计局联合发出监督公告:对该县鲁贡镇在扶贫生态移民项目房屋分配中取得扶贫生态移民住房或指标的国家公职人员、获得扶贫生态移民住房或分房指标的农户违规转让或转卖的,责令自公告之日起20日内自行无条件将所取得房屋或指标退还鲁贡镇人民政府,逾期不退还的,将按国家扶贫生态移民项目管理及其它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饶顺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