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民政厅:贵州人买房缴税无需提供单身证明

06.05.2016  20:53

    日前,民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加强民政部门与税务部门合作开展婚姻登记信息共享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今后纳税人买房或不再需要婚姻证明。5月5日,记者从贵州省民政厅获悉,早在去年,贵州省已不需要市民在买房缴税时开具婚姻状况证明。

    据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婚姻登记证明是为了证明个人已经在民政部门登记过结婚;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则是证明个人未办理过结婚登记,即通常所说的“单身证明”。以前,在日常生活中,买房卖房、就业、社保申请、银行贷款、出国等情况下都需要开具相关证明,尤其是“单身证明”开具最多,甚至在找工作时都有可能需要出具婚姻状况证明。

    据悉,按照现有规定,如相关部门根据法律法规需要了解核对当事人婚姻登记情况的,可以通过开放信息核对端口、公函往来等多种方式,在部门间直接完成信息核对工作,不再需要当事人在婚姻登记信息使用部门和民政部门之间往返奔波,大大减轻了当事人的负担。(记者 章婧)

[责任编辑: 周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