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对待“微腐败”绝不能“微态度”

23.01.2019  16:41

对待“微腐败”绝不能“微态度

——全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三次全会精神

  “向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亮剑,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十二届省纪委三次全会提出明确要求。

  2018年,全省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强力纠治数字脱贫、盲目决策、虚假摘帽等问题,严查小官大贪,“微腐败”和“村霸”“寨霸”。把扫黑除恶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保护伞”。一系列惩治措施在全省落地生根,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破解,厚植了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

  第三方民意调查显示,2018年,人民群众对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满意度,对干部作风和廉洁从政、关心和维护群众利益的认可度等正向评价性指标均在85%以上,同比大幅上升,创历年新高;腐败现象严重程度等负向评价性指标,同比大幅下降,创历年新低。

  但不收敛不收手的现象依然存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存量不可低估,增量仍在发生。“如在农村‘低保’工作中,还存在年度提标核查走形式、违规定保、违规评保、违规退保等情况。”日前,派驻省民政厅纪检监察组组长袁竞说。

  “对这些乱象,要及时发现、及时纠正,坚决反对、坚决杜绝。”黔西南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州监委主任刘良认为,面对当前一些地方基层干部仍然存在的不收敛、不收手情况,必须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深化专项治理,锲而不舍刹歪风、驰而不息扬正气。

  对待“微腐败”,绝不能“微态度”,必须态度鲜明,“无微不治”。关岭自治县委书记黄波说,关岭将继续综合运用“日常监督、专项巡察、专项监察、专项督查”等监督方式,着力发现各级执行脱贫攻坚重大部署打折扣、搞变通、做选择的行为,严厉整治发生在民生资金、扶贫项目、教育医疗、低保养老等领域的“微腐败”行为,深挖彻查涉黑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

  解决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建立起切实管用的长效机制。“省民政厅纪检监察组正积极探索纵向监督协作机制和嵌入式监督机制,提出管行业就要管行风的要求,督机关带基层,扩大监督触角,及时发现问题,适时督促整改,落实监督常态化。”袁竞说。

  解决群众身边的问题,根本在于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落实责任。深入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绝非一朝一夕之功。贵州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表示,要始终牢记“蠹众而木折,隙大而墙坏”的古训,持续发力,久久为功。(记者 许邵庭)

[责任编辑: 邓娴 栾小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