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公安机关二十一项便民利民措施

07.06.2015  19:12

  1.缩短居民身份证办理时限。自公民申办居民身份证之日起,全省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办理时限由原来的60个工作日缩短至15个工作日。

  2.开设急用居民身份证“绿色通道”服务。急用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可自愿在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办“绿色通道”居民身份证,15日内通过邮政特快专递送达至申办人。

  3.县级公安机关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由原来的3个工作日改为当日领证。

  4.公安机关户籍业务审批权限一律下放至县级公安机关。

  5.推行户口迁移“一站式”办理。居民办理省内户口迁移,只需凭有关手续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不再到迁出地派出所履行户口迁出手续。

  6.流动人口补领、换领贵州省居住证一律免费。

  7.烟花爆竹运输许可由人工申报改为网上申报。从业单位通过全国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申请获得批准后,即可领取购买运输许可证。

  8.对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实行网上审批、网上办证,销售、购买实行网上备案。县级公安机关审批期限由原3个工作日缩短至2个工作日。

  9.各类保安服务(培训)审核、许可手续办结时限均由原15个工作日缩至10个工作日;各类保安服务(培训)注册地址、注册资金变更办结时限均由原15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

  10.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县级公安机关审核期限由原15个工作日缩至10个工作日;市(州)公安机关审批、备案期限由原10个工作日缩短至8个工作日。

  11.典当业、印章业特种行业许可经县、市(州)、省厅三级公安机关的审核、审批、备案时限,由原30个工作日缩短至19个工作日。

  12.省、市(州)两级公安机关对新(改)建民用爆炸物品储存仓库的备案、验收职能全部下放到县级公安机关;办理时限由原8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

  13.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行政审批实行网上受理及初审。申请单位通过互联网登录“贵州省公安机关警务服务网站”提交相关业务申请及资料初审,办理时限为3个工作日。

  14.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相关资格实行网上备案。申请单位通过互联网登录“贵州公安省公安机关警务服务网站”提交相关业务申请及相关资料初审,办理时限为2个工作日。

  15.取消贵州省安全技术防范产品销售备案。

  16.建立“驾驶人网上自助审验系统”。B照以上、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违法记分不超过6分,没有严重违法行为的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可通过互联网登录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网上车管所“驾驶人自助

  审验学习”自主学习,学满学时、考试通过的成绩合格者可直接到车管所签注完成驾驶证审验,无需再到交警部门参加集中学习。

  17.建立“11185贵州微信自助车管所”。凡安装微信的手机用户,可在各市、州、威宁、仁怀车管所大厅、邮政服务网点、汽车4S店、驾校、汽车检测站等地,通过扫描二维码或微信号搜索等方式,进

  入“11185贵州微信自助车管所”,实名注册后即可进入网上车管所浏览查询相关业务,并可通过手机网络支付方式,选择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预约机动车车辆年检等13项代办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

  18.深化消防管理网络便民服务。在贵州消防网(网址:www.gzxf119.gov.cn) 建立公众咨询平台,网上受理、答复社会单位和群众关于消防安全的咨询和疑问。

  19.畅通火灾隐患举报投诉渠道。在全省开通火灾隐患举报热线“96119”,24小时受理群众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并及时调查处理。

  20.实施消防进驻服务园区建设。全省公安消防大队在辖区工业园区和开发园区建立消防监督服务点,定期进驻园区开展服务和指导,集中就近受理园区单位的办事申请。

  21.加强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服务指导。每年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一次服务指导,帮助单位查找消防管理存在的不足,指导单位制定改进消防管理的具体措施,提高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管理水

  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