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将于2019年1月下旬召开

30.11.2018  11:21

  11月2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1月下旬在贵阳召开,授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决定并公布具体日期。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贵州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贵州省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贵州省2018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9年省本级预算;听取和审议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决定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专门委员会的设立、更名及其组成人员的人选;其他。(人大论坛杂志社记者 吕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