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阳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将“有法可依”

17.10.2018  01:40

  中新网贵州新闻10月15日电 (记者 张伟)《贵阳市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贵州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批准,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作为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中国首部地方性法规,没有直接专门的上位法依据,属创制性立法,

  记者15日从贵阳市人大常委召开的《贵阳市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上述消息。

  中共十九大提出了“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中国政府等亦陆续出台系列文件对“互联网+健康医疗”、健康医疗大数据发展应用提出具体要求,但在立法层面缺乏“顶层设计”。贵州省会贵阳作为中国首个国家级大数据(贵州)综合试验区的核心区、聚集区,是大数据发展的主阵地,在大数据的应用发展和制度创新方面承担先行先试的责任。

  贵阳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韦北阳告诉记者,《条例》的出台,旨在通过地方立法将贵阳落实“健康中国战略”的经验、措施和办法进行总结、固化,健全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利用大数据优化拓展服务渠道,延伸、丰富服务内容,以满足民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医疗需求,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的应用发展。

  《条例》共6章31条,明确了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应当遵循政府主导、便民惠民、改革创新、规范有序、开放融合、共建共享、保障安全的原则;规范了健康医疗数据采集与汇聚的平台载体、对象范围和工作要求;促进智慧医保建设;促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等内容。

  贵阳市法制局局长付涛认为,《条例》作为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中国首部地方性法规,没有直接专门的上位法依据,属创制性立法,具有建立诚信机制,实现一卡通用、诊间结算,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鼓励和培育新业态等七大亮点。

  贵阳市卫生计生委主任陈霏对记者说,《条例》的出台,将促进贵阳市医疗健康大数据的采集汇聚,推动医疗健康信息的互通共享,提升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水平,保障医疗健康大数据的应用发展。

  对于数据安全问题,《条例》明确了数据安全责任单位应对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实行加密等安全保护,对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商业秘密、个人信息的数据依法进行脱敏脱密处理。

  贵阳市大数据委主任唐振江表示,贵阳市作为中国大数据及网络安全示范试点城市,通过构造贵阳国家大数据安全靶场、建立大数据及网络安全监管保护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和应用示范中心三个中心、打造N个应用平台,构建起了“1+1+3+N”大数据及网络安全保障体系,为政府数据和社会数据特别是医疗数据提供了很好的安全防护基础。(完)

贵州前三季度重大项目完成投资7000余亿元
  新华社贵阳10月19日电(记者潘德鑫)记者从贵新华
《贵阳市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条例》明年施行
《贵阳市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条例》明年1月1日施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