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驻贵阳专员办对我省开展县级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工作检查

13.09.2018  10:21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的安排部署,近日,国家林草局驻贵阳专员办对我省开展了县级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建设和执行情况检查工作。

    检查内容包括责任制建设、保障措施、工作实效和特定检查四个方面,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地检查和社会调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2018年检查方案与往年相比:一是增加了县级自查自评内容。二是增加了“特定检查”项目,具体检查内容由国家林草局驻贵阳专员办确定;三是增加了三条“一票否决”内容,凡被检查单位出现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直接评为不合格。增加的三条内容为:一是县级人民政府目标责任制建立和考评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二是检查年度内被检查县全县非法占用防护林地和特用林地面积累积达到70公顷,其他林地面积达到200公顷的。三是对照最新森林资源调查监测数据或者林地变更调查数据,发现森林面积、森林蓄积量等重要指标因违法占地、乱砍滥伐、毁林开垦、采伐更新不及时等行为发生负增长的。

  此次检查国家林草局驻贵阳专员办共派出2个检查组8名检查人员,抽取了贵阳市的息烽县、毕节市的赫章县、安顺市的关岭县、铜仁市的印江县和黔南州的荔波县共5个县作为检查对象。目前,检查工作正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