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入选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

18.07.2018  22:44

  近日,农业农村部确定吉林等3个省、贵阳等50个地市、天津市武清区等150个县(市、区)为2018年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

  农村集体资产包括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荒地、滩涂等资源性资产,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资产份额、无形资产等经营性资产,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非经营性资产。根据要求,此次整市和整县试点到2019年10月底结束,试点单位将通过改革,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保护和发展农民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一项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重大制度性改革,有利于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切实维护农民财产权益,让农民也能够分享集体经济发展成果,同时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完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增添农业农村发展的新动能。

  2017年,贵阳在全省率先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实现发证33.12万户,发证率达94.2%,发证面积260万亩;在全省率先完成全市912个村资源、资产、资金“三资”清产核资;在全省率先实现土地确权颁证整市全部通过验收,为贵阳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改革奠定了良好基础。

  农业农村部公布的试点单位名单显示,除贵阳外,贵州省还有遵义市、六盘水市、安顺市、毕节市、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入选。(朱美云 记者 刘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