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连续三次荣膺“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

18.11.2017  16:37

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

贵阳市连续三次荣膺“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

李再勇代表贵阳市在京接受表彰和授牌

  11月17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贵阳市连续三次荣膺“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李再勇代表贵阳市参加大会接受表彰和授牌,会后在京西宾馆接受了本报记者采访。

  全国文明城市是由中央文明委颁发,反映一个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贵阳从1999年全面启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以来,历经12年的不懈努力,于2011年首次拿到了这块沉甸甸的牌子。从2015年2月28日成功蝉联,到此次再次荣膺这一称号,贵阳实现了“全国文明城市”的“三连冠”。

  在接受采访时,李再勇指出,贵阳市通过复查确认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这是党中央对贵州和贵阳的关心,是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省直各部门大力支持的结果,是贵阳市历届市委、市政府不懈奋斗和扎实工作的结果,更是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用智慧、勤劳和汗水共同努力的结果。全市人民通过12年创建、7年保牌的丰富实践,将很多创建要求的规定动作,内化为大家的自觉行为,使得城市文明在创建中得到积淀,全体市民在文明上的获得感、在精神上的获得感大幅提升。

  李再勇强调,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只有起点、没有终点。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抓好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要持续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发挥好新时代农民讲习所、新时代市民讲习所的作用,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教育和宣传阐释。要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贵阳人民互帮互助、尊老爱幼、崇尚美德的优良品质和勤劳、勇敢、奋进的发展精神,让“爽爽贵阳”颜值更靓、气质更佳、内涵更丰富。

  李再勇要求,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党委领导、党政齐抓、文明委统筹、部门联动、全民参与,巩固和提升文明城市创建的成果,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要通过发动全体市民共创共建共治,让大家更多更充分地参与到全市经济社会建设中来,更好更公平地享受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形成“我参与、我共享、我快乐”的浓厚氛围。要加快建设公平共享创新型中心城市,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全面提升,提高城市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实现百姓富和生态美、人文美和生态美、物质富和精神富的有机统一,更好地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贵阳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兰义彤,市委常委、秘书长、统战部长聂雪松在京参加相关活动。

[责任编辑: 吴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