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完善粮食应急保障体系的指导意见

02.06.2015  20:54

各市(州)、贵安新区及直管县(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

粮食应急保障是新形势下维护粮食安全的一种最常见、最主要的形式。尤其我省山地多、海拔高、地形地貌复杂,属立体型山地气候,自然灾害频发,粮食应急保障的任务尤为繁重。为进一步完善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切实履行好部门职责,安定民心、稳定社会,维护贵州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目标

按照“布局合理、覆盖全面、设施完备、供应及时”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粮食储备体系、粮食加工体系、粮食供应网络体系、粮食市场体系、粮食质量监管体系建设,完善粮食应急实施方案,建立健全预警监测和“引粮入黔”机制,尽快建成上下协调、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粮食综合应急保障体系,确保在突发性自然灾害和其他紧急状态下粮食供应及时到位,粮食品种结构合理,粮食质量安全。在3年内完成200个粮食应急加工企业、2500个应急供应网点建设任务;新增地方储备规模90万吨;储足地方储备油5.5万吨;按照有关规定建立成品粮和小包装食用油储备。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和粮食应急工作分级负责的要求,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间协调与合作,切实抓好区域内应急粮源的储备、加工、运输和成品粮供应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发展规划,加强粮食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发展基础。

  (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把平时工作寓于粮食应急保障之中,充分整合资源要素,统筹规划粮油加工、储运、供应网点布局,以人口密集的市(州)和县(市、区、特区)为重点,兼顾乡(镇)和大中型企业,合理构建应急保障网络体系,努力实现应急供应网点全覆盖。

(三)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加大政府扶持力度。放宽市场准入,引导和带动各种所有制企业增加投入,充分发挥政府和企业两方面的积极性,不断提升粮食应急供应体系的保供能力和水平。

(四)规范管理,及时响应。加强对应急网点的管理,规范经营行为,建立应急网点的考核、奖惩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确保有效正常运转。应急预案启动后,在当地粮食应急指挥机构和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调度下,应急网点要及时响应,认真履行承诺,切实做好应急粮食的加工、配送和供应工作,确保各项应急供应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三、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粮食应急预案体系。应急预案是处置突发事件的行动指南。一是适时调整、修改和完善《粮食应急预案》。要按照《贵州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贵州省粮食应急预案》的要求,调整、修改和完善符合当地社情、粮情的粮食应急预案,不断提高《应急预案》的指导性和针对性。二是及时修订《粮食应急实施方案》。根据不断变化的新情况、新特点,每年要对《实施方案》进行修订。对应急粮源的组织、供应网点的安排、运输工具的准备、应急供应对象的设定等进一步细化,努力提高《实施方案》的可操作性。三是开展粮食应急培训。进一步明确粮食应急管理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应急程序和应对方法,掌握粮食应急预防和处置的基本常识、原则和方法,切实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组织能力。四是认真搞好粮食应急演练活动。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演练,检验《应急预案》和《实施方案》的完善性,锻炼粮食应急队伍,积累应急工作经验,提高粮食应急处置能力。

(二)进一步完善粮食应急储备体系。粮食应急储备是确保粮食安全的基础。各地要按照国家、省下达的储备计划和有关要求,储足管好各级粮油储备。要进一步扩大成品粮油储备规模,建立规模适度的小包装成品粮油,确保随时投放市场,保证应急需要。省会城市贵阳要按照城镇常住人口人均不低于15天消费量建立成品粮和小包装食用油储备,其他市(州)、县(市、区、特区)按照城镇常住人口不低于10天消费量建立成品粮和小包装食用油储备。要加强储备粮仓储、加工、中转、运输配套设施建设。积极探索成品粮油储备与加工企业、销售企业合作的关系,努力实现储备、加工、销售企业的多赢,减轻财政的负担。

  (三)进一步完善粮食应急加工体系。粮食应急加工是粮食应急保障体系中的重要环节。现有粮食应急加工企业设施设备落后、产能不足的地方,要加快调整和转型升级。每个县(市、区、特区)要确定不少于2个粮食加工企业承担应急加工任务,并建立企业档案。同时,要积极探索应急加工企业与应急储备企业、应急供应企业之间合作的相互衔接,以最短的时间、最简的手续、最快的速度,把应急粮油送到群众手中。

(四)进一步完善粮食应急供应网络体系。各地要围绕确保“每个乡镇、街道(社区)至少有1个应急供应点,市(州)政府所在地人口集中的社区每3万人至少有1个应急供应点”的具体目标,抓好网点建设。加大对各类资源的整合力度,把“放心粮店”、军粮供应站、商场、超市、粮油经销店、“万村千乡工程”连锁店及具有一定供应能力、能够且愿意承担粮食应急供应任务的多元主体充分利用起来,形成覆盖全省的粮食应急供应网络。加强对粮食应急供应网点的监督管理,建立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制度,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补充,确保需要时能够真正发挥作用。

(五)建立健全粮食质量监管体系。各地要落实粮食质量监督管理机构,明确质量监管职能,加强粮食质量检测能力建设,定期开展粮食收购质量、库存质量检查,从各个环节把好质量关,消除监管盲区,确保粮食质量安全,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利益。要加强对粮食行政执法人员和粮食质量检测人员的培训,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和质量检测能力。

(六)建立完善粮食监测预警体系。粮食监测预警可有效提高政府粮食宏观调控能力。一是要推进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改革,加强社会粮油供需平衡调查、粮油流通统计和粮油市场价格监测,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科学分析研判市场变化趋势,把握粮油市场动态,为各级政府有效实施粮食宏观调控提供决策依据。二是加强粮食市场价格监测队伍建设和监测预警人员的培训,提高粮食市场监测预警队伍的整体素质。三是加强粮食市场监测预警的信息化建设,逐步建立省粮食局与市、县、库、批发市场上下贯通、左右互联、功能齐全、反应灵敏的粮食信息网络体系,以确保监测预警信息及时、准确地传递到决策者手中。

(七)积极探索“引粮入黔”机制。积极探索“内引外联”新思路,建立健全粮食产销协作长效机制,确保省内粮源有效供给。一是加强粮食物流平台建设。要积极培育各类粮食市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粮食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要按照政府规划,多元主体投入的原则加快推进粮食物流平台建设,每市(州)建立一个以上专业粮食批发市场。要完善市场设施,提升市场功能,推动电子商务和期货贸易,开展粮油精品展示活动。要加强市场监管,规范交易行为,维护有序流通。二是探索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各地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扶持本省粮食储备企业收购本地粮食的政策、省内企业调粮入黔财政扶持政策;鼓励本省粮食企业到主产区建立粮食生产基地、参与主产区粮食生产和收购;鼓励和吸引主产区粮食企业到我省开设窗口开展经营;建立和稳定与粮食主产省之间长期合作关系,充分利用省外粮食资源弥补本地粮食缺口,确保区域内粮食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对粮食应急保障工作的认识。党的十八大强调要“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把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作为粮食安全的底线。从当前我省的省情粮情看,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建设的推进和农业结构的调整,粮食大幅度增产的可能性不大,而粮食消费需求刚性增长,供需缺口逐年增大,粮食自给率已不断下降,确保省内粮食安全的形势愈加严峻。同时,我省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突发事件时有发生。虽然全省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已初步建立,成品粮油储备有了一定进展,但与新形势发展需要还有较大差距。因此,各地必须加快推进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切实抓好应急保障的各项基础性工作,着力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从容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的发生。

      (二)认真落实地方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各地要按照《贵州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确保省内粮食安全的意见》的要求,切实担负起本地区粮食安全具体责任,加强粮食调控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地方粮食储备规模,建立粮食风险基金制度,不断提高粮食应急保障能力,切实做好本地区粮食保供稳价等方面的工作,为促进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有效整合利用粮食风险基金、价格调节基金和粮食流通专项资金。三项资金的用途各有侧重,在粮食储备、价格调节、粮食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均发挥着重要作用。各地要用好用活专项资金,把有限的资金集中投入到粮食应急调控项目上,集中投入到民生工程的改善上,合力办大事、办急事,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要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在农产品精深加工、特色农产品开发利用、粮油主食产业化发展等方面,争取更多的政策和资金扶持,为有效实施粮食应急保障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进一步加大对粮食企业的扶持力度。本省粮食企业大多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粮食中介初级企业,扶持这类企业发展就能有效带动农民增收。各级政府应进一步加大投入,给予粮食企业更多的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培育粮食企业尽快成长,使企业在农业现代化和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发挥带动和辐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