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减灾委员会下发紧急通知指导各地扎实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16.05.2016  06:14
    近期,我国部分地方出现多次强降雨天气过程,贵州局地遭受暴雨洪涝、风雹、滑坡等自然灾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损失。为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王勇国务委员的重要批示精神和国家减灾委关于进一步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按照陈敏尔书记、孙志刚省长、陈鸣明副省长对做好汛期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部署,5月12日,贵州省减灾委员会向各级减灾委员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指导各地扎实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通知指出,各级减灾委员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加强沟通协作,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机制,努力形成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强大合力。要进一步强化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制,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动员、亲自安排,亲赴现场检查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高决策科学性和实效性。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防汛抗灾工作专项督查,组织开展更多形式和内容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专项督促检查,确保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要深刻吸取省内外灾害事故教训,坚决克服畏难、松懈情绪和麻痹侥幸心理,保持高度警惕,迅速行动起来,把各个环节的工作抓紧、抓细、抓严、抓实。     通知强调,各级要加强灾害监测预警预报。要进一步做好雨情、水情、汛情的趋势分析,密切跟踪和监视各类自然灾害的发生、发展,严密防范强降水可能引发的洪涝、滑坡、山体崩塌、泥石流等灾害及其他可能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要加密预警预报信息发布频率,滚动预测预报,通过手机短信、广播、电视、社区电子显示屏、网络等多种途径将预警信息发送到户、到人,有效解决信息发布“最后一公里”问题。对可能发生山洪泥石流、地质灾害等重大险情隐患的,要采取一切手段让处于危险区域的群众提前知晓预警信息,提前紧急疏散、转移和撤离,做好避灾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减灾委员会要在前期工作基础上,针对汛期可能多发频发的灾害,进一步组织开展各类灾害风险和隐患排查,重点加强在建工程工地办公区和工人居住区、旅游景区、学校、避灾场所、临建设施等人员集中区域的安全检查,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对排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要从可能面临的最不利情况出发,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指定专人负责,抓紧制定整改方案并明确整改时限,争取尽快完成整改,严防发生各类次生灾害,努力将灾害风险和损失降到最低,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强调指出,各级减灾委员会要健全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长效机制,不断丰富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内容。要在认真组织开展好全国第八个防灾减灾日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持续深入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及时公布各级政府采取的防灾减灾救灾措施。要加强对中小学生、社区居民、务工人员、工矿企业职工等社会公众风险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其自救互救、避险逃生等技能。要将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重心进一步下沉,要切实加大对社区减灾工作的指导和投入,整合基层各类减灾资源,结合社区实际,开展灾害隐患普查、防灾减灾综合演练、防灾减灾知识技能培训、减灾志愿者服务、防灾减灾宣传等活动,动员社区的每个家庭、每位成员关注身边的各类灾害风险,增强防范和应对灾害风险的意识和技能,积极参与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工作,增强社区综合减灾能力。     通知要求,民政、水利、农业、国土资源、地震、气象等主要涉灾部门要严格落实24小时带班和值班制度,统筹安排好双休日和节假日值班工作,发生重大灾害要第一时间上报。要强化灾情信息管理,加强部门间信息和数据的共享互通,认真执行灾情会商制度,协同做好灾情的统计汇总,及时、准确、规范上报灾情信息,为救灾决策提供依据。要视情及时启动救灾应急响应,坚决、果断提前转移处于危房、低洼地带、强降雨集中区域、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可能受到灾害影响威胁的群众。要扎实做好抢险预案和人力、物资准备,时刻保持临战状态,确保一旦发生灾害,抢险人员、救援物资迅速到位,有效开展抢险救灾工作,确保灾后12小时内受灾群众得到初步救助,保障灾区尽早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