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办事员“想开了” 把手伸向低保款

22.06.2014  20:05

               

本报讯 遵义县某镇政府的社会事务办事员毛某,在快到退休年龄时,心理波动,通过虚报和隐瞒等方式,贪污了多名低保和五保人员的供养金。近日,她因此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即将满50岁的毛某,在遵义县松林镇政府从事社会事务管理工作。相对同事们,她的学历较低,因此几十年来一直谨小慎微,工作和生活都十分平淡。

    不过,身边朋友、同事有的提拔,有的收入增加明显,自己却变化不大,心理产生波动,并最终失衡。2008年,认为快到退休年龄,她动了邪念,隐瞒、虚报4名低保户和五保户对象的情况,将这些人低保金、五保补助金银行存折藏匿。到2013年7月,她先后从这些存折上取走61000多元钱。

    去年9月,有群众对被虚报、隐瞒低保户和五保户的补助款产生怀疑后,毛某感觉难以隐瞒,主动投案,归还了其中9000元。事后,她因涉嫌贪污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6月21日,遵义县检察机关通报称,法院在审理后,认定毛某犯贪污罪,数额巨大,但能主动投案自首,具有从轻情节,遂于本月19日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并处没收财产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