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检察机关规范司法 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21.02.2018  22:12

探索公诉工作的“遵义实践

——遵义检察机关规范司法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纪实

  司法实践

  遵义市检察机关大胆创新,勇于实践,创造性建立健全了认罪速裁、诉前会议、案件质量控制监督机制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相互协同的制度措施,提升了办案效率和案件质量,形成了检察机关公诉工作的“遵义实践”。

    认罪速裁解决“案多人少”问题

    根据中央的决策部署和改革要求,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必须对刑事案件实行繁简分流。虽然遵义市不是试点单位,但是面临与试点地区相同的问题,如“案多人少”矛盾突出、轻微刑事案件比例较高、绝大多数被告人认罪认罚、轻微刑事案件耗费大量司法资源等。

    2015年初,遵义检察机关率先探索认罪与不认罪相区别的办案模式,构建定罪量刑要素标准化、表格化审查犯罪,由专业办案组集中办理认罪案件的办案新机制,制定了17种常见罪名的认罪速裁案件证据审查指引。

    2015年,遵义市检察院主动与法院、公安沟通协调,联合制定了《关于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的实施意见》和《刑事案件证据收集与审查判断工作指引》,实现了办理刑事案件繁简分流,以及“简案快办、繁案精办”。

    2016年,该院自主研发了全市统一适用的认罪速裁办案辅助系统,将认罪速裁办案新机制模块化,嵌入统计分析、类案推送、量刑偏离度提醒等个性化功能,促进一个地域内认罪案件定罪要素、量刑要素的标准化,着力解决“案多人少”“同案不同判”等多重问题。

    认罪速裁模式,充分释放了基层院的压力,让办案人员从一些僵化的没有必要的形式中解放出来,使这类案件的平均办案时间缩短到10天左右,办案效率提高了一倍以上。

    2017年,该院还自主研发了远程信息化执法系统,实现全市两级院与看守所之间的音视频互联互通,实行办理刑事案件远程提讯犯罪嫌疑人和询问证人制度,通过信息化节省提讯往返路途时间,进一步了提高办案效率。

    “目前,遵义市检察机关依托两个系统,全市10%的办案人员办理了全市40%以上的案件数,平均办案时间缩短了50%以上,没有无罪判决案件,认罪速裁案件上诉率约为2%,仅为其他刑事案件上诉率的十分之一,既缓解了办案人员的压力,又减轻了案件当事人的诉累。”遵义市检察院公诉处处长张德胜说。

    新型侦诉关系形成指控犯罪合力

    该院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与市公安局联合出台了《遵义市检察机关向同级公安机关派驻检察官工作制度(试行)》,制定了《遵义市检察机关派驻检察官工作制度(试行)》,及时向侦查机关传导庭审实质化、证据裁判原则对侦查和证据的要求等,加强检察机关、侦查机关执法办案的协作配合和监督互信,形成了侦查机关、检察机关指控犯罪的侦诉合力,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明显提升。遵义市公安局经侦支队长陶思雄说:“检察机关向公安机关直接派驻检察官,检察官能够第一时间及时介入案件,给我们提供了很多建设性意见建议,有效避免一些重要证据错过收集、固定的最佳时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