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审计局规范购买社会审计服务确保权力阳光运行

25.09.2014  12:06

9月17日,在市审计局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铜仁市审计局从刚建立的“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审计工作备选库”中随机抽取2家,分别开展市政府交办的《铜仁市污水处理二期工程》、《铜仁卷烟厂和复烤厂物流通道》两个建设项目的预算评审,其中:《铜仁市污水处理二期工程》送审金额4846万元,《铜仁卷烟厂和复烤厂物流通道建设项目》是两个项目一个业主单位,送审金额7518万元。

为了规范审计机关购买社会审计服务在阳光下运行,避免人情关系和委托过程中“暗箱”操作,铜仁市审计局纪检组监察室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主动介入,从备选中介的资格审查、签订委托协议和实施审计全程参与。同时,提出几点建议:一是对需委托中介参与审计的政府投资项目,不分项目大小,一律从40家“社会中介机构备选库”中随机抽取,立即委托审计。如中介选中的项目较小不愿参审的,将暂停下一轮的抽签参审资格。二是确保备选库的中介机构都能参与审计业务,采取循环抽签的方式,只要抽到1次后,在余下的中介机构未委托参与审计之前不得作为抽签对象。三是由铜仁审计局与中介机构签订委托协议书,出具审计通知书、审计报告等法律文书,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是受托的社会中介机构按照双方约定完成审计机关指定的部分工作,并对审计机关负责,审计中严格执行国家审计准则和审计现场管理办法。五是受托的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审计项目时,应当严格执行回避、保密、廉政规定及审计纪律,如有违反相关规定,立即终止委托协议,并依法追究相应责任。六是审计局负责对中介机构审计人员进行审前培训、现场管理、质量控制和纪律监督,对审计结果进行质量评估和复核。审计局对于中介机构审计结果误差较大、问题较多的,对审计结果不予采纳,审计费用不予支付,从备选库清除,并作书面通报,今后不再委托。七是尽快修订完善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审计的相关制度。(安金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