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纪委限时整改督促企业履行两个责任

13.09.2018  17:11

  近日,贵阳市公共住宅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因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监督责任缺失,压力层层传导不到位,年度执纪问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等现象突出,被贵阳市纪委通报并限时整改。同时被通报的还有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市管企业,因其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监督责任缺失,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下属企业延伸不力,三重一大制度不健全,大额资金使用未按照程序执行,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等问题。

  据悉,这是贵阳市纪委第六纪检监察组通报36家市管国有二级企业半年检查的结果。此次检查发现各类问题229个,突出问题3个,移交问题线索3件。检查组要求被检查企业立行立改、边查边改,推动并督促各市管二级企业履行两个责任。

  截至目前,已整改问题191个,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监督责任缺位,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进行了通报,此次被通报的市管二级企业11家,占检查企业的30.55%。

  贵阳市纪委始终把“月抽查、季巡查、半年检查、年终考评”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主要检查2018年以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以及2017年6月至12月“三公经费”使用管理,“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等。

  通报要求各企业对已检查出的问题,要深刻剖析,找准问题症结,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加强监督管理,在制度执行上不能打折扣、搞变通,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在接待报销制度上,严格审批报销手续,不得超范围、超标准报销;严格执行《贵州省公务活动全面禁酒的规定》;在私车公用及公车管理方面,严格审批制度,不得搭车报销、违规报销。(彭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