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科院获得全省首家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资质

12.01.2018  22:31
 

近日,省环科院申请的全省首家环境损害鉴定鉴定资质获得省司法厅批准,业务范围包含:污染物性质鉴定、地表水和沉积物环境损害鉴定、空气污染环境损害鉴定、土壤与地下水环境损害鉴定、其他环境损害鉴定(噪声)等五个类别,共有16人具备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其中11人为高级工程师,5人为工程师,博士后1人,博士2人,硕士11人,本科2人。

此次全省首家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资质的成功获批,是省环科院继2016年入围环境保护部《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推荐机构名录(第二批)》,又一重大创举,不仅是省环科院环境损害评估业务发展史上的里程碑,也标志着我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评估工作将迈上一个新的台阶,开始步入法治化轨道。

环境污染损害鉴定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等手段,对各类环境污染导致的损害范围、程度等进行合理鉴定、测算,出具鉴定意见和评估报告,为环境管理、环境司法等提供服务。环境污染损害鉴定意见是进行责任认定和司法审判的重要依据,可为环境污染案件审理提供专业技术支持,是全面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省环科院将以此为契机,不断加强评估队伍建设,提高损害评估专业技术能力,建立健全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制。环境损害评估咨询团队将秉承客观公正的原则,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环境污染损害鉴定与评估服务,为我省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