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社科院吴大华院长应邀为金元集团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

24.11.2017  00:04

应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金元股份有限公司邀请,11月22日,贵州省社科院院长吴大华研究员为该公司党委委员、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报告会由该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李宪龙主持,主会场和16个分会场共250多人听取了报告会。

吴大华院长指出,党的十九大精神主要体现八个方面的“新变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新转化,对党的历史使命作了新定位,指导思想实现新飞跃,对基本方略作了新确立,对奋斗目标作了新拓展,对发展战略作了新安排,对党的建设提出了新要求。

吴大华院长解读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贵州省代表团讨论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贵州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的决定。他认为,总书记的讲话虽然是在贵州省代表团发表的,但是具有全国性意义,主要体现在:一是提出了学习十九大报告的“四个深刻学习领会”,二是肯定了新时代农民讲习所是一个创新,三是大力培育和弘扬团结奋进、拼搏创新、苦干实干、后发赶超的精神,四是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五是要爱护提拔在脱贫攻坚一线的基层干部,六是在全面从严治党上提出了“三个不能有”和“四个更”。

吴大华院长还结合党的十九大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新要求,分享了他对国企改革和依法治企的认识和理解。他认为,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结构调整、战略性重组,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他指出,国企改革在不断推进,不管怎样改,都必须在法治框架下进行,一方面,法治对其行为有制约,另一方面,法治提供的更多的是保驾护航的作用。凡是企业改革中遇到的问题,都需要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因此,依法治企,一是要提高对依法治企的认识,二是要完善企业规章制度,三是要完善反腐败治理结构,四是要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