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社科院院长吴大华为干部职工宣讲宪法

04.07.2018  11:51

 

6月29日,省社科院院长、贵州省新时代农民(市民)讲习所省级讲习员吴大华研究员为全院干部职工宣讲《宪法修改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院领导王朝新、唐显良、宋明、索晓霞出席会议,全院干部职工100多人参加会议。

吴大华院长指出,党中央以这次宪法修改为契机,决定在全党全国开展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活动,对于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动员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吴院长针对本次宪法修正案对宪法作出的21条修改逐条进行讲解,主要内容包括:确立了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实现指导思想的与时俱进;调整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完善全面依法治国和宪法实施;调整充实我国革命和建设发展历程的内容;调整完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和民族关系;调整完善和平外交政策;充实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全面领导;增加国家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方面的内容;修改完善国家主席任职任期方面的规定;在宪法中增加有关设区的市的地方立法权这方面的内容;适应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发展要求,完善了宪法这方面的制度,增加与监察委员会有关的规定;修改完善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吴院长强调,全院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在全院营造尊法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